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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黑回乡下种田爆红[美食] 第156节

  她忙把草莓递给小家伙,小熊猫拿到手里就往嘴里塞了,连着草莓蒂一起塞到了嘴里,整个熊身上都冒着名为开心的泡泡。
  当然,金丝猴那边也有草莓,因为是两只,还多了一倍了。
  糯米团子很乖巧,至少在夏烈脚边,是十分乖巧的样子,不闹不响的,给一根削好的玉米杆,自个儿就能抱着啃好久了。
  夏烈坐着无聊,也拿了一根在嘴里啃着。
  在地里晒了一段时间,她家的玉米杆甜味好像更足了,充沛的汁水配上清甜的味道,只能说一点不比甘蔗吃,甚至吃起来,感觉还要更加爽口一些。
  外边何园长有事,已经离开了,医生见这边没什么问题,也走了,只剩下楚云琛还站在外边,坐在椅子上,专注的看着夏烈这里。
  夏烈冲他笑了下,叫他进来。
  楚云琛犹豫,站起身走过来,但是站在门口却没进来,“这样不太好吧?我怕这个小家伙会应激。”
  夏烈低头看了一眼脚边的小家伙,笑了下,道:“不会的,它现在的情绪很平稳,甚至称得上快乐。”
  楚云琛犹豫了一下,试探着往里走了一步。
  正在啃玉米杆的小熊猫看了他一眼,就不感兴趣的继续自己啃玉米杆的大计,身体歪歪的靠在夏烈身上,整个人就像是一颗漏了陷的白色汤圆。
  见状,楚云琛才大步走过来,停在了夏烈身边。
  夏烈仰头看他,摸着脚边的小家伙,笑问:“怎么样?它很可爱吧?”
  楚云琛也笑,点头:“可爱。”
  夏烈突发奇想,问:“你要不要摸摸它?”
  楚云琛:“可以吗?”
  夏烈:“当然可以,它要是不愿意的话,它会拒绝的……”
  她让楚云琛蹲下,拉着他的手轻轻碰触了一下小熊猫的脑袋,见它只是掀起眼看了一眼楚云琛,却没有其他的动作,抚摸的动作这才大了一些。
  夏烈松开手,单手托腮,笑道:“怎么样,它的皮毛很软,是不是?”
  楚云琛点头,抚摸的动作小心翼翼的,因为手下柔软的触感,他脸上忍不住露出一个笑来,“是很软,像棉花一样……”
  夏烈:“听说熊猫只有小的时候皮毛才会这么软,长大了,就会变硬。”
  也就是说,rua的机会只有它们幼年体的时候了……嗯,rua得更努力了。
  小熊猫对于他们两吸熊猫的举动并没有什么反应,被他们rua烦了,顶多抱着玉米杆转个身,背对着他们,一副懒得搭理你们的样子,惹得人忍俊不禁。
  夏烈忍不住笑了下。
  ……
  小熊猫啃玉米杆啃累了,就这么靠在夏烈脚边就睡着了。
  趁此机会,夏烈和楚云琛从里边出来,发短信跟蒋科长和何园长说了情况,两人就打算先回去了,他们已经出了快一天了。
  何园长:“这事真是太麻烦你们了,实在是太感谢了。”
  夏烈:“没关系,要是后续它们还有什么问题,您再打电话给我就行,我一定会飞快过来的。”
  何园长:“那我到时候也只能厚着脸皮找你了。”
  两人在手机上交谈了一番,夏烈收起手机,和楚云琛开车回家去了,等他们到家,已经是下午了,太阳西坠,不过还没落下去。
  回来路上,已经给楚云香打了个电话,何叔将他们的饭也做了,也包括夏烈的,这样夏烈也不用再回去开火了。
  “……小黄和小黑,我和罗娇已经帮你喂了,你家的鸭子也放出去了!”楚云香一副自己很能干的样子。
  夏烈他们坐下来吃饭,楚云琛问楚云香:“你在这边呆了这么久,公司那边的事情不要紧吗?”
  楚云香语气随意的道:“公司那边我提拔了一个负责人,有他看着,我省心多了,我现在的事情,主要是在月白草的开发商……”
  夏烈:“我前两天去看,月白草已经打花苞了,盛开应该就在这几天了。”
  闻言,楚云香双眼一亮,“那我们不是立刻就可以投入生产了吗?”
  厂房那边,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就连员工也提前一个月找好了,现在就等月白草开花,请人摘了,就可以送到工厂那边,进行精油的制作了。
  一想到这,楚云香肉眼可见的兴奋了起来。
  她一边和夏烈商量着工厂的事情,一边吃饭。
  今天蒸的大米饭吃,夏烈家出的新米,蒸出来之后真的是香糯可口,光是吃白米饭,都能让人吃上好几碗,每次吃这个米,楚云香都遏制不住自己添饭的欲望。
  所以,不出意外的,她最近胖了快十斤。
  楚云香一边心里流泪,一边大口的往嘴里塞饭——不管了,先吃了爽了先。
  夏烈吃了两口饭,突然想到一事,道:“我打算明天酿个米酒。”
  她自己种了一大片糯米,早就收了,脱壳只剩下了白花花的糯米,酿米酒的事情她早就想过,不过一直没时间,或者说是想休息,也是刚刚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这事。
  “米酒?”何叔插嘴,殷勤的道:“这个我熟啊!明天我来帮你吧。不过到时候米酒酿好了,分我两斤吧,我用来煮酒酿丸子吃。”
  夏烈笑:“那行,那明天就要麻烦你了,何叔。”
  何叔自然是一口应下的。
  夏烈家的糯米收回来的时候,他可是瞅见过的,那糯米可是真的好啊,圆润饱满,大颗大颗的,抓一把在手里,能闻到一股清香来。
  这糯米用来酿米酒,肯定是好喝的。
  何叔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第97章
  厌食症,和玉米杆
  米酒这东西好做得很, 乡下人家哪家没在冬天的时候做过米酒喝的?尤其是他们这边,新年第一天,就有吃酒糟汤圆的习俗。
  因此家家基本都会做这东西。
  想要把米酒做得好, 关键无非是三点, 米、水, 还有发酵的酒曲。
  夏烈他们这边的水质就很好, 要知道他们这边有做米皮的习惯,用当地的水做出来的米皮劲道软糯, 和在外地做的就是不一样,大家都说是水的问题。
  而何叔, 做米酒用的水是楚云琛他们家里那口老水井里的水。
  这口老水井听说历史和这栋宅子一样大, 但是出水还是很多,水质清甜,冬暖夏凉, 毫无疑问,是水质特别好的水了。
  用这水将糯米浸泡一晚上。
  糯米用的是夏烈家的今年刚打出来的新糯米,已经脱壳的糯米散发着浓浓的米香味, 米粒饱满,每一颗都是圆鼓鼓的, 拿在手里,看起来颇有些圆润可爱。
  经过一夜的浸泡之后,糯米变得胀鼓肥大,每一颗都吸饱了水。
  这时候,就可以上锅蒸了。
  何叔蒸的时候, 在糯米底下铺了新竹叶, 蒸出来的糯米带着浓浓的竹叶香气, 这股竹叶香味和糯米的米香味完美得糅合在了一起, 交融成了一种极为特殊的香气。
  这股香气真的是太诱人了,让人忍不住想到春日随风摇动,发出刷拉拉声响的竹林,也让人想起了雨后在田间摇曳而动的稻谷,是特别清爽的香气,闻着就让人有些挪不动路了。
  何叔直接先给人一人添了一碗,让大家先吃了一碗糯米先,配着从坛子里拿出来的包菜。
  包菜时间泡得足够,吃起来酸爽开胃,这时候吃上一个软糯弹牙,带着浓浓竹叶香气的糯米饭,真的是甜香可口,带着一股自然的清甜。
  因为是浸泡过了再上锅蒸的,蒸出来的糯米口感并不会干巴,而是更加柔软细腻,有种雨后竹林的湿润感。
  很香,吃完一碗,只觉得肚子里的馋虫被彻底勾出来了,那是十分的意犹未尽了。
  不过剩下的糯米,何叔就要拿来做米酒了。
  用一个大盆将糯米倒在里边,往里边泼上一点凉水,让糯米尽快的冷却下去,变得湿润,不再黏成一坨坨的,而后均匀的撒上酒曲——酒曲自然是在王叔家拿的,专门做粮食酒的酒曲。
  用手将糯米和酒曲均匀的揉捏搅拌在一起,让每一粒米粒都变得颗颗分明,而不是黏在一起的。
  等弄好之后,在中间掏出一个凹洞来,就可以盖上,裹上大棉被,放在温暖的地方。
  这东西的发酵,需要保持一定温暖的温度,冬日一般是放在灶头边,现在是秋日,天气不算冷,但是也不是很热,所以还是得采取一点保温手段。
  那就是电热毯。
  这是二奶他们的智慧,电热毯可以一直保持一个温暖的温度,这可真是太适合用来发酵米酒了,夏烈他们村里人大部分人都会这么做。
  用电热毯和棉被将大盆捂着,接下来就是等待了。
  大概一周左右,米酒就能发酵好了。
  等待的时间里,夏烈他们自然又有其他的事情要做,夏烈家苞谷地里的那一片玉米杆得先处理了,之后这片地还要重新翻整出来,再种上其他的。
  这样汁多清甜的玉米杆,要是就这么砍掉,倒是太可惜了些,夏烈索性请人帮忙砍了,用绳子捆成一捆一捆的,而后准备租一辆大卡车,直接拉到县里去卖。
  有上次卖玉米的经验,夏烈这次算是熟门熟路的,罗娇和楚云琛感兴趣,也准备跟着一起去了。
  至于楚云香,提炼精油的工厂即将可以开工,她最近又忙了起来,最近又恢复了不见人影的状态。
  玉米杆在地里就卖了一批——那些请来砍玉米杆的人,好几个买了一大捆,其中包括夏烈很熟悉的老魏。
  夏烈还记得,老魏刚来的时候,还是个挺着啤酒肚,一身肥肉的,看起来有些油腻的中年男人。
  不过这半年,为了夏烈家的一口吃的,他隔三差五的过来劳作,如今肥肉变肌肉,腆着的啤酒肚也缩了下去,人瞧着是越发壮硕健康了。
  夏烈请他们来砍玉米杆,说了地里的玉米杆他们可以随便吃,所以他们大部分人多多少少都吃了一根。
  没人怀疑夏烈家玉米杆的味道,毕竟夏烈家的东西自来就好,这玉米杆肯定也有过人之处。
  等咬了一口之后,他们就发现,不愧是夏烈家的玉米杆啊,吃起来竟然这么甜,汁水还这么丰富。
  而且一根根的十分粗壮,有一手直握这么大,表皮泛着青黄的颜色,用刀砍成两截,截面的地方立刻就能看见有汁水一点点的渗出来,泛着晶亮的色泽。
  “真甜!”
  等几亩地的玉米杆砍完,老魏当即就买了一捆回去。
  他特意开的那种越野大车,后边位置很宽,一捆玉米杆支棱着,倒是能放下去。
  除此之外,他还买了十斤的蔬菜瓜果——夏烈对他们这些做工的人,每个人都给了三斤的购买额度,外边靠抢的菜,他们这些人干完活就可以以市价购买三斤。
  老魏买了十斤,另外七斤是跟其他人买的,要知道来做工的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他这样不缺钱,只为了一口吃的,比起这一口吃的,许多人还是更需要钱。
  所以,在金钱的攻势下,老魏买了十斤的瓜果蔬菜,再加上一捆的玉米杆。
  将东西装好,他便高兴的回家去了。
  这时候还是中午,前两天下了一场雨,温度骤然降了好几度,所以虽然今天有太阳,但是人还得加一件外套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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