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这天下还有能难倒你的事情吗?”
  “你年纪小,见过的太少了...这世上有千百件事情都能难倒我。”明媚火光跳跃在他脸庞上,衬的他眉目清晰如墨,轮廓深邃又温柔,“我所做的,不过是熟能生巧罢了,在外行走十五年,若是连火都生不好,那岂不是要饿死在路上。”
  她问:“在外奔波那么多年,不觉得辛苦吗?”
  他笑的温和,停住手中动作,反问她:“出来那么久,从长安一路走到现在,觉得辛苦吗?”
  她想了想,陈恳的点点头:“其实是辛苦的,但是...我愿意的。”
  他点点头:“我亦然。”
  她偷偷瞄一眼他:“为什么从墨离军回来后,又要跟着商队走呢?”
  “我要养家糊口,云姐生病,花费不少,还有长留,他想念书科举,要为他打算。”他专心致志的将鱼肉切开,“我不善商贾经营之道,不能经商。做商队护卫,酬资尚且可以,而且,入过行伍的人,做这行很趁手。”
  “为什么?”
  “因为下手足够狠,杀过的人足够多。”他淡声道。
  他看起来温良无害,是那种下手狠的人吗?她不信。
  春天动了动唇:“李渭,你杀过人么?”
  他停下手中动作,看着她,温和的眼神掩盖下有一闪而逝的桀骜,而后把他的匕首递给她。
  他的匕首旧而轻,应也是多年的旧物,和她怀中爹爹的遗物截然不同的触感,刀锋细薄如纸,却极韧,在火光照耀下闪着尖锐的冷光。
  “这把匕首跟了我十年,是以前从吐蕃人手中收缴回来的兵器,来自吐蕃的一位将军。“他弹弹匕身,荡起一阵轻微的激鸣,“是我第一次上阵杀敌的奖励。”
  “它饮过很多敌人的血。”她伸手触触冰凉的匕首。
  “那是很多年前了。”李渭凝视着匕首,轻叹,将匕首拭净,入鞘收袖。
  她偷听过他和赵宁的对话,对他的过去,有深深的好奇心。
  他这样的人,会有一个怎么样的过去。
  她目光澄透的注视着他,满眼里写的是异闻和探究,他近来渐渐习惯她这样的目光,并不觉难堪或恼怒,也不躲,坦坦荡荡将烤好的鱼递给她。
  鱼肉白嫩,撒上粗盐,自有一番鲜美,春天吃着鱼,问他:“墨离军是什么样子的?”
  “墨离军在瓜州西北二十里一处山坳里,起初这里只是归迁的吐谷浑人居所,因为吐谷浑人故地在青海墨离海旁,他们迁到瓜州后,追缅故乡,也把借居这处叫做墨离川,后来为了对抗吐蕃,朝廷把这批吐谷浑人结成墨离军,后来朝廷惧怕墨离军被吐谷浑人独占,将附近几个小军镇的汉军都并入墨离军,和吐谷浑人分庭抗礼。”
  “墨离川很荒芜,和甘露川相比无异于有天壤之别。瓜州城外都是寸草不生的荒野,墨离川附近只有一条溪流,军民用水全赖这条河,吐谷浑人不善农耕,在墨离川也设帐牧野,畜养的牛羊都吃不饱,一到冬日就断粮,后来汉人军使教吐谷浑人种田筑屋,日子才好过些。墨离川中吐谷浑家眷不少,吐谷浑妇女辫发,爱戴金花,一年多有节庆日,不管家中是否有男子,常宰牛羊,聚众宴饮,很是有趣。”
  她听他娓娓道来,心生羡慕。李渭见她捧腮听的如痴如醉,连自己脸上的黑灰都不知晓,指挥她:“若是吃完,就去湖边洗把脸。”
  “然后呢?墨离川有多少人住着?应该是个很大的村镇吧,有客栈食肆么?”
  “然后...有人脸上涂满了炭灰,还不自觉把脏手往脸上抹。”他笑意盈盈。
  春天灰头土脸的去水边洗漱,许久之后,拎着自己的鹿靴罗袜,光着一双玉足,翻卷着袖子,从水边湿漉漉的回来。
  水边湿冷,腐土积重,李渭将火堆挪开几寸之地,将热烫的灰烬打散铺平,其上覆盖层层细枝,隔开地面湿气,方才替春天铺上毡毯,催她早些歇息。
  身下枝褥软厚,令人倍感舒适而昏昏欲睡的热度隔着毡毯穿来,她窃窃的唤他:“李渭...”
  “嗯。”他正呷一口酒,走来在她身边坐下。
  她还想听听吐谷浑人的故事,却被这舒适的氛围闹的眼皮打架,李渭安慰她:“你已经累了,快睡吧,若是还想听,我以后再慢慢给你讲。”
  “好吧。”她揉揉眼,见他的一只手搁在身侧,袖子散在地面沾了灰,模模糊糊的伸出一只手指,勾住了他的袖角。
  李渭等她睡熟,小心翼翼的起身,见她手指缠着自己的袖角,哑然失笑,摇了摇头,轻轻将她的手挪开,塞入毡毯内。
  他站起,见林间阒黑,月色被树林遮挡,只筛下几点细碎的月光落在地上,微乎其微的光亮,这一小捧熊熊燃烧的篝火才是天地间唯一的光明所在,虽有蛩鸟争鸣,却仿佛遥不可及,也愈发衬得黑夜幽静,只有身边少女恬静的呼吸是真实的存在,茫茫天地间,唯余他们两人,相依相守。
  春天这一觉睡的异常香甜。
  次日上午,两人在湖边慢慢收拾,昨夜的鱼尚未吃完,春天将它埋入地里,迎着惬意晨风,跟着李渭继续往北而去。
  两人悠悠走过这片青青绿洲,花了整整一日功夫,越过一座满是破碎风岩的青灰山峦,正在气喘吁吁之际,站在山顶登高望野。
  视线之中,眼下是一片浩瀚的胡杨林,枝干虬结,葳蕤青翠,宛如一片生机勃勃的茫茫林海,胡杨林之外,是野草蔓蔓的旷野,平坦广阔,徐徐铺就,淡妆浓抹,赏心悦目。
  天地相接之处,是一叠叠连绵起伏、色泽由深递浅,最后淡若虚境的山峦,宛若水墨画,一笔笔描绘在画卷的最里端,在这一重又一重的山脉之上,是一抹淡淡的云烟,云烟之上,半空之中,宛若凭空而生、巍峨又神圣的雪山,雪山顶峰,白雪皑皑,耀眼日光折射出万千璀璨明光,蓝天白云悠然点缀其上。
  “哇。”她看到此景,不由发出一声叹息。
  这不是祁连的雪山。
  这是比祁连山更高耸,更凌厉,更枯寒的雪山。
  “是我爹爹说过的天山。”
  “这是东天山,我们要从山中穿过去,天山之后,就是贪汗山,贪汗山后就是突厥国境。”
  “太好了,终于快到了。”
  她驻足良久,而后回头对他粲然一笑。
  明光落在她脸庞上,露出风帽下一张小脸,黛眉明眸,红唇贝齿,兼具懵懂少女风情,比淡妆浓抹的远山更要撩人。
  第57章 东天山
  李渭带着春天穿行在千姿百态的胡杨林间, 树影婆娑,枝叶繁茂,枝干虬结, 粗大的枝干合抱不住,有些经年胡杨耸然如山, 甚至有一木成林之感, 林间绒兽穿行, 林鸟啁啾,是一处尤为特别的世外桃源。
  他们曾在常乐山下路过一片死寂的胡杨死林,是和此处截然不同的风景。
  两人在林间行了半日, 见一条窄细的溪流漫流在胡杨林间, 潺潺往东而去。
  这河流顺地势漫流,载满胡杨倒影,如玉带一般蜿蜒曲折, 春天去溪流中汲水,这样热的天, 溪水冰凉侵体, 扑面冷冽。
  “这是天山融雪所化,春夏雪水漫流成河, 滋养了这片胡杨林,秋冬冰雪封山, 溪水也因此断流。“
  两人沿着河流上□□去,足足走了一日, 才出了胡杨林, 眼前可见广袤无垠的青青草原。
  这草原连绵不见尽头,草色鲜艳翠绿,绿浪滚滚, 极目处是群山叠峦,雪峰绵延。
  涉入其中,只见绿茵毯间隐匿着无数野花,小如米粒,大若铃铛,红红白白,嫩黄浅紫,叮叮咚咚在碧色间喧闹摇曳,入腹皆是花草芬芳,心旷神怡。
  草色青青,又有雪水滋润,人都鲜活了几分,比起之前的沙碛荒野,不知多了几分惬意,马儿也偷懒,慢慢踱步之际偷懒啃两口嫩草。
  天上有苍鹰、黄雀、翠鸟路过,山野间有黄羊、野马、灰鹿嬉戏,马蹄间有白蝶和蜜蜂追逐芬芳,这样如诗如画的美景...之外,还有讨厌的蚊虫和苍蝇。
  李渭看着春天捂的严严实实,只余下一双眼露在外头,不由得失笑。
  她脸颊手背上被咬出红红的鼓包,连鼻尖也不放过,正恼怒之际,见李渭一副似笑非笑、袖手看戏的模样,秀眉倒竖,杏眼瞪圆:“为什么蚊子不咬你?”
  “草原的蚊虫虽不太见人,却也会审时度势,专挑那等柔软娇嫩、馥郁可口的下手。”李渭漆黑眸里满是光彩,含笑摸摸自己的鼻尖。
  “哼,过分。”她凶狠挠挠自己的脸颊,心跳忽的漏了半拍,目光漏了心意,含羞带怯,偷偷的挪向远处。
  他见她星眸柔软,水汽朦胧,猛然觉得自己的话语轻佻,心头亦是一跳,想说些什么,寻思一圈,无话可回转,只得轻咳一声,掩饰过去。
  两人在这片空旷的草原足足行了两日,每每入夜,衣裳皆被露水沾湿,眉睫鬓发满是水雾,晨起春天从毡毯里钻出来,只觉自己也被夜露浸透,她没有菱镜,不知自己此时眉目含春,脸颊水嘭,唇色粉嫩,是比春野更诱人的风景。
  行至第三日,那如黛如烟的远山终于横亘在前方,草色绵延入山,掀起一重又一重的绿浪。
  蓝天清浅,云翳拢聚,烈日在层层积云后躲匿,细致镶嵌云彩边框,李渭端详天色:“要下雨了。”
  风带着几丝凉爽从山顶穿来,时而温柔,时而凌厉。
  俄顷一团云翳被风撕破,太阳因此得以挣脱,将光线投入地面。
  两人原本急急赶路,见一团明亮天光突然被洒落在地,驻足半刻。
  那明光有如实质,像蜘蛛的丝线,从天上牵引而下,根根清晰可见。光亮下的那方草木受了光照滋润,被照耀的鲜妍欲滴,纤弱花朵摇曳,美不胜收。
  不过转瞬,太阳又被遮掩,厚重云层滚滚而来,密布天际,如团絮,云翳上层是金色霞光,下层沾着灰蓝。
  四野瞬间昏暗,雨点毫无征兆砸下来。
  “下雨了。”春天无奈道,“什么时候下不好,偏偏在这个时候。”
  “夏日雨水本多,我们去山中躲躲。”
  这一场雨跟随风断断续续筛落在地,东一片西一片,零零落落,雨势却不算小,冰凉雨珠裹着风噼啪往下砸落,草原没有遮挡,马儿起势又急,最后紧赶慢赶策入山林,山中细雨绵绵,杉林披着雨雾,氤氲云雾笼罩在半山之间,两人互相对望,皆是浑身湿淋淋,破有些狼狈模样。
  好不容易在半山中看见一块裸露山壁,一块峭岩土泥斑驳,凹进去一个浅浅石洞,堪堪只够人避雨,两人走入其中,择地坐下休息。
  春天满脸都是水珠,抬手抹了抹,露出一张冰冷冷的小脸,唇色发青,风帽已然湿透,被她摘下来,满头青丝半干不湿的耷拉着,外裳浸了雨,紧紧的贴合在身上,略一拉扯,被冷风一吹,只觉身体冰冻,寒气侵骨。
  李渭觉得身侧少女在暗暗发抖,就近先弄了几根湿柴,两人一番折腾,只燃起一个小火堆,他吩咐春天:“你坐着歇歇,我去附近捡些柴火。”
  春天点点头,挨近火堆晾晾手,揉着自己冰冷的脸:“快点回来。”
  李渭转眼又涉入濛濛细雨之间,春天趁着无人,先将身上湿衣换下,这才觉得身上暖和了些,扭头见外头雨势绵密,冷风清寒,虽是夏日,却有秋冬瑟瑟之感。
  风钻了空子,挟裹着雨丝卷入凹洞,蓝青色火苗被风压倒,忽闪几下,险些被扑灭,春天在洞旁费力折了一些小枝桠,背身挡着风,仔细将火苗守住。
  李渭很快抱着一捧青松枝回来,春天见他鬓发衣裳已然湿透,眉睫上俱挂着晶莹水珠,面色却平静的不起波澜,丝毫不觉寒冷,缓而有序的烘干松枝,将火势慢慢撩起烧旺。
  春天再三瞥了瞥他,心头有如细蚁爬行,在他身后提醒他:“你衣裳湿了。”
  李渭嗯了一声,半蹲在火旁,将手中松枝投入火中,他衣袍已近湿透,洇出漉漉的水泽,紧紧的敷在肌骨之上,凸显出遒健的背脊肩膀。
  春天嗫嚅:“要赶紧换下,不然要生病的。”
  李渭应了一声好,将手中事情忙毕,起身一看,春天拘谨坐在火旁,偏首看着他处,只对着他露出一只小巧玉润的耳,泛出嫣红的色泽。
  春天坐姿扭曲的太甚,听见一侧有窸窸窣窣的声响,起初是箭囊匕首落地的声音,溅起几声脆音,而后是闷闷的轻响,应是衣裳落地的声音。
  李渭的声音传来:“春天。”
  “嗯。”她含糊的应他,只等他快快完毕,解脱她这诡异的姿势。
  李渭停顿一下,复道: “闭眼,我过去拿东西。”
  她的心猛然一跳,羞的无法自抑,伸出双手严严密密的捂住双眼,把头低低藏起来,那一只耳,已然红若珊瑚,艳如滴血。
  似乎有男人低沉的闷笑传来,她耳边轰隆隆的听不清楚,许久之后,仿佛听说他说好了,再忍了忍,才将手放下,慢慢的睁开眼。
  他换了一身利落的黑衣,衣裳有些微微泛白,半新不旧的料子,是以前在瞎子巷他常穿的那身,挽着袖子,眉眼温和,意态闲适。
  她一颗毛躁见羞的心也突然安定下来,见他举起酒囊,呷了一口,抿抿唇色微深的唇,让酒在口腔内停留少顷,而后喉结鼓动,一口咽下。
  酒的味道一定很好吧。
  李渭见她抿着唇伸手来讨自己的酒囊,挑了挑眉,眼神一跳,将酒囊递给她。
  于是她也灌了一口酒,让那香辣的酒浸泡自己的唇舌,直到酒香侵入肺腑,方才咽入肚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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