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
如今,后悔了。
想回来??
门都没有,当他们阮家是什么地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周秀英,快把我们老李家的姑娘还回来!”李老太带着李家的大部队,来到了阮家门口要人。
一听到李老太的声音,李秋菊一哆嗦,她神色凄然,“娘,你救救我,我不想卖给疯老头子当婆娘啊!”
周秀英神色复杂,她指着门口,“李秋菊,你是自己出去,还是我把你打出去?”
李秋菊嗫嚅了半天,她跪在地上就是不动弹。
周秀英冷冷的看了一眼李秋菊,拽着她的衣领子,就顺着地上给拖了出去,对着李家人骂道,
“新李的,趁早把你们家骨女,给带走,再让我看到一次,我见一次打一次。”说着,她就把李秋菊丢了出去。
李老太耷拉着倒三角的眼睛,在李秋菊的身上扫了一眼,“不争气的东西,亲家母,给你添麻烦了! ”
“我可当不起你一声亲家母,我们阮家和李家可没有任何关系!”周秀英冷声,她看着坐在地上的李秋菊,浑身冻的伤口,到底是闪过一丝不忍,“都说虎毒不食子,李老太你能把亲生的闺女卖给能疯老头子,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出来的!”
疯老头是谁??
那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疯子,岁数和自己差不多的,都能当爷爷了,如今却让李秋菊过去给那疯老头当婆娘,这真不是亲娘老子能做出来的事情。
李老太老脸一讪,“我们李家的事情,轮不到阮家插手!”
“是轮不到我们,不过有些事情还是不要做的太绝了,当心举头三尺有神明,指不定哪天就遭了报应了!”
周秀英说完,砰的一声,把阮家的门给关上了,留下李家的人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会村子的人都起来了,李秋菊先前那一嗓子,就嚎出来了不少人,后来李家人一来,大伙儿更是看热闹的聚在了一块,他们也是知道阮家二房的阮国成和李秋菊是离了婚的。
只是没想到,那里李秋菊离婚以后回到娘家,竟然过的这般凄惨。
甚至都不像是一个正常人了。
周围的人七嘴八舌,“这真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这里家的人心思竟然这般歹毒!”
“可不是,那可是亲生的闺女,哥哥嫂子容不下,还情有可原,但是亲娘老子可却把亲闺女推向火坑,这一般人真做不出来。”
“做这种缺德事,也不怕往后遭了报应,绝了户头!”
“林家的,我记得你娘家妹子是不是有和那李家说对象??”人群中不知道是谁问了一声林招娣,林招娣被人大家一看,她有些不悦,但是还是说道,“我三妹先前又和李家说亲的心思,只是如今出了这种事情,好人家的闺女,哪里舍得让自家孩子进入李家这种火坑!”
李老太脸色一垮,知道今天这事情无法善了了,她恨不得生吃了李秋菊的心思都有了。
李家的名声,就被这离了婚的瘟神给祸害了。
李家想要辩驳,但是事实就摆在跟前,最后被你一句,我一句这样嘲讽着,硬生生的灰溜溜的离开了七垭村。
阮家三房内。
这一闹腾,大伙儿也没吃早饭的心思了,周秀英端着碗,坐在主位上,她叹了口气,“这人啊!不怕蠢,就怕心里没得谱,这里老二家的如今落到这个地步……也是她咎由自取!”她是不可能让李秋菊回来了,先前说的那话,就当全了这么多些年的婆媳关系。
只希望,李家人能够忌于流言,对李秋菊好一些。
只是周秀英却知道,这希望几乎不大。
阮绵绵给周秀英夹了一个煎饼,放在了碗旁边,“奶,二婶的事情已经过去了,过会二伯就回来了,这事情我们要不要告诉二伯?”
阮国成自从和李秋菊离婚了以后,就彻底的忙碌了起来,他一个人要做几个人的活,先是队里面的地要种,在就是帮衬着三房照顾那一后院的牲畜,这一大早,他就去了山上,打算去找找有没有野草,随便弄一篮子回来也是好的。
往常这种事情都是周秀英和建娣两人去做的,自从阮国成过来了帮忙了以后,他就负责了早上这一顿,天气一天天冷,早上起早,去山上,那山上有些霜结成了冰,阮国成自然是不放心自家娘老子的。
所以,阮家起床最早的一个就是阮国成了,他四点就起来了,基本出去忙活一圈回来,周秀英的饭菜也做好了,他能吃个热乎的饭菜。
对于阮国成来说,现在的日子比以前有干劲,他来三房吃饭了以后,家里的伙食和以前能比的,顿顿白面饼子,小米粥,每天都还离不开肉。
阮国成虽然不重口欲,但是这段时间却不得不承认,吃的太好了。
人虽然忙一些,但是整个人都有了精气神,比起以前来,他觉得更像一个活着的人了。
周秀英听到这话,她叹了口气,也没了心思吃饭,“说吧,在怎么说,李秋菊原来也是你二伯的婆娘!”
李秋菊的事情,他们没有任何立场来瞒着阮国成。
说这这话,桌子上安静了下来,连带着在家向来话多的阮国华都安静了下来,他说,“往后,我们会照顾好二哥的!”
周秀英脸上闪过一丝欣慰,他们兄弟几个能互相帮衬,这是她最乐于看到的场面。
“三房照顾我的地方够多了!”阮国成推门而入,“娘,李秋菊的事情,我都知道了。”
“你是怎么想?可想把你曾经的婆娘在带回阮家来?”周秀英死死盯着阮国成,绵绵敢说,若是自家二伯敢说带回来,她奶奶生吃了二伯的心思都有了。
“娘,我岂是这般不长脑子的人!”阮国成苦笑,“我虽然觉得李秋菊可怜,但是却不至于因为她可怜,就要把她给接回来,若是我没猜错的话,那李家的人怕是巴能不得我把秋菊给接回来,这样……”这样一家的那一堆蚂蟥,就再次有可以扒上阮家吸血的可能了。
李家那群人,没人比阮国成更明白了,以前没撕破脸皮,还帮衬这李家,那完全是看在李秋菊的面子上,李秋菊过的苦,嫁给他也没过过好日子,他想着,对她娘家人好一些,李秋菊多少也会高兴一些。
只是,谁都没想到会走到这一步。
如今到了这一步,阮国成不仅没有感伤,反而有一种卸下了身上重担的感觉,是那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你脑袋清醒就行!”周秀英扬声,“你要是哪天脑袋不清醒了,就去大泡洼子洗个澡,保管你瞬间清醒的不像话!”
这个时间去大泡洼子洗澡,那简直能能要人命的。
阮国成笑了笑没说话,桌上的饭菜已经摆好了,包括他那一份,盛起来了以后,是用着锅盖给叩着的,免得凉的快。
他看到碗底叩着第一个鸡蛋,刚硬的眉宇间也闪过一丝柔和,甭管他年纪再大,在他娘面前,永远都是个孩子。
揭开碗底,碗底会有惊喜的孩子。
其实不止是阮国成,阮绵绵他们也有,周秀英早上虽然摊的饼,但是每个人的碗里面都给窝了一个荷包蛋,如今阮家的条件不错。
家里每天都要好几十个鸡蛋收捡,一开始周秀英还是舍不得吃的,到了后面,捡着捡着就麻木了,反正家里也不差这个几个鸡蛋。
孩子们在外面赚钱都辛苦了,回到家里面吃点好的补补身体,也是应该的。
阮绵绵知晓,自家二伯说出那话以后,就代表着他彻底的放下了,想到这里,她唇角弯弯,他们一家人总归是会越来越好的。
方秀兰不知道自家闺女笑什么,只是看到自家闺女笑面如花的样子,她心里就暖和的不像话,把自己碗里面的鸡蛋夹给了绵绵,“女孩子要多吃一些鸡蛋,往后长的跟剥壳的鸡蛋一样细嫩。”
阮绵绵哪里会接,她一只手捂着自己的小碗,一只手点了点白嫩嫩的面颊,“妈,我的脸还不够细嫩吗?”
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正是最好的年纪,脸上细嫩的瞧着看不出一丝毛孔,白白净净的,嫩的能掐出水,甚至要比那剥壳的鸡蛋都要细嫩上三分。
方秀兰失笑,“你也不羞!”
阮绵绵摇了摇头,“在自己家人面前才不用害羞呢!”
她这话一说,一饭桌上的人,个个心里都暖和的不像话,先前李秋菊带来的那一丝阴霾,也消散的干干净净。
对啊!他们才是一家人,正正真真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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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天气渐冷, 阮绵绵整个人都跟猫一样,越发显得疲懒, 每天除了去学校以外, 其余的时间, 可都窝在了家里,甚至连门都不带出一次的。
她虽然悠闲起来,但是阮国华和方秀兰两口子却忙的不像话,老阮家后院养着的牲畜已经步入正轨,就算是没有阮国华他们看着,有着周秀英和阮国成两人, 一人负责外面, 一人负责内部, 搭配的确实恰到好处。
阮国华压根不用费什么心思, 每个月只需要定量把货拉到县城,送去指定的地点就好。
只是家里的牲畜虽然步入了正轨, 先前绵绵提出的那个建议, 阮国华用了几天左右时间, 把流程走了一遍, 他的速度快, 效率也高,很快就把暂时的小作坊给建立了起来。
目前一共三个人, 方秀兰是主力,还有两个人则是方秀兰认识的小嫂子们,她们这些小嫂子手艺好, 家庭负担重,还没个正式的工作,方秀兰找到她们的时候,她们都高兴的不像话,做起来活来也越发卖力。
原本阮国华的预计是从七垭村找那些乡下的小媳妇们来帮忙的,但是方秀兰却说,建议从城里面找。
其实城里面的小媳妇并不比乡下的小媳妇过的好,相反,乡下的小媳妇因为自家有地,只要勤快一些,不说顿顿白米饭,菜和糙米总是管够的。
但是县城却不一样,县城哪个家庭不是好几个孩子,地丈又小,全凭着家里的长辈支撑着,说个不好听的话,在县城里面生活,哪怕是喝口水都要给钱的,农村则不然,不说吃穿不愁,起码是能吃饱肚子的。
所以在方秀兰看来,县城里面的小媳妇若是干活起来,甚至比乡下的小媳妇更加卖力 ,因为她们不卖力,家里的孩子就没得吃。
而且还有一点,她找来的人都是知根知底的,晓得品行,以前也在一块做过活,搭配起来也轻松一些。
阮国华哪里舍得拒绝自家媳妇,方秀兰一说,他就一拍板,“媳妇,你是行家,这件事情你来做主!”这倒不是虚言,而是事实。
在一开始,阮绵绵提出来的这个建议,也是给方秀兰用的,方秀兰的针线活好,这是她最大的优势,在阮绵绵和阮国华看来,方秀兰是个有大能耐的,一直呆在裁缝铺子里面当个大师傅,似乎有些大材小用的。
绵绵是建议的提出者,而阮国华就是方案的实行者,而最终的权利则把握在方秀兰手里,也就是说,阮绵绵父女两人给方秀兰搭好了平台,就看方秀兰唱不唱的起来这出大戏了。
方秀兰确实是有能力,小作坊加上她不过才三个人,第一件事情就是赶了一百多个书桌套子。
不止阮绵绵班上有人要,连带着隔壁班级有些女孩子瞧见了以后,也生出了几分喜欢,前来购买的人也不少,至于阮志文和阮志武两兄弟,自然要支持下自家生意的,他们两人一人拿了一件,去了教室都给换上了。
老实说,他们这样一来,当时班上男生笑话他们的可不在少数,阮志文长的瘦瘦高高的一个大小伙子,桌子上却套着黑色的绒布桌套,实在是有些娘娘腔了。
但是阮志文是谁???
那是连绵绵都不能否认的一个面白心黑,脸皮厚的小伙子,怎么会在乎这点流言??
不仅如此,他还特意让方秀兰给阮志武的那个桌套上绣了一朵精致的小花,就在桌子的正中间,栩栩如生的,男生虽然吐槽的厉害,但是班里面的女生却觉得漂亮的不像话。
尤其是对阮志武有好感的女学生,纷纷找到阮志武,羞答答的询问,“可不可以给他们卖出同款的桌套??”
阮志武脸虽然黑,但是却知道,这是给家里挣钱,他只能捏着鼻子,回家报数,自己卖了多少出去。
不过是几天的功夫,方秀兰他们做出来的一百多套都被都销的干干净净的,而且让她没想到的是,最后竟然是阮志武这个男孩子卖出去的桌套最多。
连阮绵绵都有些不可思议,她从来都不知道,自家大哥在学校竟然会这般受欢迎,瞧着那样子,可要比二哥还要受欢迎的太多。
饭桌上的时候,方秀兰也忍不住打趣,“我们家志武可真真是长大了,越发受女孩子的欢迎,娘就等着你带个媳妇回来给娘看看!”
方秀兰这话可是有含义的,若是阮志武真能在学校里面找个喜欢的姑娘说回来当媳妇,她算是把心都放到了肚子里面。
在也不担心阮志武一个人偷偷的去当兵了,这简直就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她也年轻过,自然是知道爱情对于十七八岁的毛头小伙子,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偏偏,阮志武跟开开窍一样,方秀兰一说,他瓮声瓮气的的嫌弃道,“女生麻烦的要命,别提她们了。”
一提他就心慌,这段时间为了帮家里多卖一些桌套出去,他一张脸都要笑僵了。
这下轮到方秀兰说不出话了,自家这呆头鹅一样的儿子,还没开窍呢!这样一想,还不如老二,老二虽然比老大小一点,但是如今媳妇都有了。
阮绵绵连忙从中间打岔,“妈,这批桌套卖的差不多了,那书包和文具盒做好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