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节

  夜重煜心里暗骂,难怪凌清宵突然消失了,他还真以为凌清宵转了性,原来,凌清宵只是看到了更大的利益。
  夜重煜这时候无比后悔自己已经成了婚,早知如此,当初不该为了男人的虚荣心,为了在女人方面打败凌清宵而和云梦菡完婚。有云梦菡在,想要争取天道,凭空增添了许多难度。
  夜重煜眼睛中闪过许多算计,等再抬头时,一切都归于平静。夜重煜一副深情丈夫口吻,对云梦菡说:“你回来了就好,这一路上你辛苦了,快回去歇着吧。等晚上,本尊再去看你。”
  云梦菡脸上顿时绽放出笑容,甜甜蜜蜜地走了。等云梦菡走后,巫族大祭司再无顾忌,彻底沉了脸,对夜重煜说道:“她是个好姑娘,一心一意爱着你,还为你失去了一个孩子。你要好生珍惜她,勿要三心二意,再伤害云姑娘。”
  “你该叫她王妃。”夜重煜冷冷的,说,“这些琐事随后再谈,本尊另有正事。来人,传红莲妖王和凤凰太子来。”
  ·
  “什么?”风羽晨太过吃惊,直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天道被凌清宵劫持了?”
  “没错。”夜重煜一脸沉痛,说,“天道现世时无声无息,本尊一时疏忽,竟然致使天道遇到这么大的危险。天道初来乍到,懵懂无知,被凌清宵抢先一步带走。他这段时间不在前线,就是因为此事。本尊身为魔尊,绝对不能坐视天道被凌清宵那等道貌岸然之人欺骗。你们有谁愿意,随本尊前去营救天道?”
  这可不是小事,风羽晨莽撞又热血,体内时刻充满了使用不完的正义感,他立刻响应。巫族本来就保持着远古祭祀神灵的传统,巫族大祭司听到世间最后一个神灵有难,顿觉责无旁贷。
  红莲妖王和其他两人不一样,他是老油条,可不会任由夜重煜煽动。对于夜重煜的话,红莲妖王只信一半。
  红莲妖王掂量了一下真假,问:“六界并无异动,你如何确定那是天道?”
  夜重煜看向红莲妖王,目光中隐含深意:“凌清宵在开战前夕,突然离开前线,而且陪着一个女子出现在极东之地大荒。这还不够铁证吗?”
  拿凌清宵做证据,说服力十足,红莲妖王想了想,很快就接受了这个说法。他又问:“天道因何而生,又是因何而盛?她是否会插手六界诸事?”
  “神灵之心难以揣测。不过……”夜重煜转了话风,说,“若是任由凌清宵带着她,耳濡目染,她恐怕会偏向凌清宵。”
  话说到这里已经足够,红莲妖王了然,刷的一声合上扇子,说:“救援天道,吾辈之责。我愿意略尽薄力。”
  立场已经统一,接下来,就是如何执行的事情了。夜重煜想了想,颇为头疼,问:“你们有什么办法,可以克制凌清宵?”
  想从凌清宵手里抢人,嗯……就,挺难。
  众人陷入了诡异的沉默。一阵尴尬的寂静后,巫族大祭司缓慢开口:“我或许有一个办法。”
  众人立刻将视线调转到他身上,问:“什么办法?”
  巫族大祭司看着有些犹豫,他似乎下定了很大决心,才说:“我族世代守护着一个秘密,那就是女娲娘娘为了保护后人,曾给世界留下神器。只不过族长三令五申,不到必要时刻,任何人不得动用。不过如今巫族已经覆灭,天道也被暴君挟持,想来已经到了必要时刻。再不动用神器,恐光明不复。”
  女娲留下的东西!夜重煜的眼睛一下子变亮,他没有流露出来,依然不动声色问:“神器在何处?”
  巫族沉默良久,抬头道:“我可以交出我族世世代代守护的神器,但是,你需得保证,为我族无辜受戮的族人报仇!”
  红莲妖王唇边似乎划过笑意,夜重煜一口应承,道:“这是自然,我在此立誓,一定会找出杀害巫族全族的真凶。神器在哪儿?”
  巫族大祭司终于放了心,说:“在冥界。”
  ·
  七月十五是凡间的鬼节,凡人认为七月鬼门开,七月十五到达巅峰,逝去的亲人会在这几天回到阳间,所以凡人大兴土木,家家户户烧纸祭奠。
  最开始这是个祭奠先祖、悼念亡人的节日,后来娱乐性质越来越重,到如今,已经成了一个庆典。鬼节嬉闹的性质已经高于纪念,凡人甚至会故意戴上一些鬼怪面具,去街上吓人。鬼节当天,街上人山人海,妖魔鬼怪齐出,极其热闹。
  洛晗和凌清宵走在喧闹的街道上,看着一个半大少年叼着糖葫芦跑,不小心撞到一个人身上,他抬头看到对方的样子,哈哈大笑。
  “你这个面具稀奇,就和真的一样。搁哪儿买的?我也去弄一个。”
  还有一家三口出行,孩子骑在父亲脖颈上,嚷嚷着去看杂耍。一家人站着看了一会,丈夫对妻子说:“这个杂技班砍头做的真像,就和真的血流出来一样。”
  一个书生在一排灯笼下偶遇佳人,他魂牵梦萦,壮着胆子上前道:“姑娘留步。敢问姑娘芳龄几许,家住何方,可否婚配”
  被搭讪的女子娇羞一笑,用团扇遮住脸,说:“小女年芳十六,家住姑苏。若是郎君有意,可去吾家提亲。”
  她的影子映在背后的屏风上,赫然是一具骷髅。
  洛晗沉默良久,低声问凌清宵:“你说,他们知道这些是真的鬼吗?”
  凌清宵和洛晗为了不引起轰动,出门时已经特意敛去身上气息,从外面看如同凡人一般。凌清宵看着四周这副人鬼共存的荒诞景象,说:“不知者不畏,不知者不忧,他们一无所知反倒是好事。这样,至少还能沉浸于庆典,安心享乐。”
  洛晗感叹,凡人以鬼节为乐,甚至故意做出种种怪诞之相,以惊悚奇异为美。殊不知,真正的鬼,就混在他们其中。
  中元十五,鬼门大开,百鬼夜行,生人勿近。
  凌清宵说:“鬼门已开,至七月三十彻底关闭,我们有半个月的时间,走吧。”
  洛晗点头,他们此行是为了进冥界找东西,不是当真留在凡间寻欢作乐。七月是阴阳交融的月份,七月初一鬼门慢慢打开,到十四完全开放,等过了十五,就任由阴阳两界通行。洛晗和凌清宵在度朔山等到七月十五,就是为了等鬼门大开,开放阴阳路的这一刻。
  引渡亡魂入冥界的是忘川河,所以洛晗和凌清宵这次进入冥界,也要经由水路,从忘川河进入。洛晗和凌清宵走到河边,十五这几日摆船的人也不是凡人,艄公坐在船头唱歌,听到有生意上门,不经意地回头扫了一眼。他原本并不放在心上,等看到凌清宵身上的光,艄公微微一怔,立刻正容:“不知这位尊者有何吩咐?”
  凌清宵隐没了自己的修为和身份,引渡艄公看不出凌清宵是天帝,但是凌清宵身上的龙气却掩盖不住。别的不说,仅说龙族这个身份,就足够让六界中人打起精神了。
  凌清宵说:“我欲入冥界,请艄公引路。”
  听到凌清宵的话,艄公脸色微变,说:“尊者,老夫不得不提醒您一句,天下按种族分六界,但是按生死,只分阴阳两界。阴间规则和阳间不同,即便是天上尊者,入了阴间,一样要被生死令束缚。您可想好了?”
  凌清宵神情变都不变,淡漠道:“我知道,带路吧。”
  艄公见凌清宵心意已诀,不再劝说,撑着长长的篙,让小船掉了个头,供客人上船。船身摇摇晃晃,但是这点程度的颠簸对洛晗和凌清宵来说不算什么,他们两人坐好,很快,船就开动了。
  洛晗坐在船上,离水面极近,仿佛一伸手就能舀到流水。凌清宵看出了她的心思,说:“这条河通忘川,水里极可能有些不明不白的东西,最好不要碰。”
  凌清宵话才刚说完,船舱忽然磕到了什么东西,一只修长白皙的胳膊从水中伸出来,柔柔地握上船沿。
  “公子这话奴家不爱听,水里有些什么不明不白的东西呀?”
  第134章 教训
  那只湿淋淋的手握上船沿的时候, 天上的烟火声、岸边的说话声都淡去,耳边唯余潺潺水声。船头,那个艄公也不见了。
  引渡人只负责引路, 不负责死活, 所以, 忘川河中潜藏着数量庞大的孤魂野鬼, 更是时常有水鬼想要拉新魂魄下水, 以此为食。
  这里,多半便是水鬼设下的结界了。
  一个美艳妖异的女子从水中钻出来,趴在船沿上, 对着凌清宵妖媚一笑:“公子, 水下恶鬼好多。奴家孤身一人,今夜无处可去, 可否求公子收留一夜?”
  凌清宵默然不语,手指轻轻地敲击着船舱。看来,他是把身份掩饰的太好了。
  竟然盯上了他, 他都不知道该佩服这些鬼怪大胆, 还是该怜悯他们可怜。
  水鬼所谓的无处可去自然是瞎编的, 她付不起引渡钱,只能在忘川河内徘徊。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在水中流浪了多久,渐渐修成河中大鬼。她在这一方水域中作福作威,慢慢也不想着投胎, 只觉得逍遥下去也不错。
  这次艄公接来的是个福泽深厚之人,她隔着老远,就在水底嗅到了香气。她一路循着美味的灵气向上,隔着晃晃悠悠的水面,看到了一个极其俊美的男子。
  朝菌不知晦朔, 蟪蛄不知春秋,水鬼和凌清宵差距过大,以致于她都没有办法理解凌清宵和洛晗所在的级别。她只觉得这个男子气息极其纯正,吞食不敢说,可是若能和其春风一度,她将获得不小的助益。
  那个女子被其他人盯上了,水鬼对女人没兴趣,便放任不管,一心一意缠着凌清宵。她对自己的美貌非常自信,男人么,遇上自荐枕席的美人,就算阴阳殊途,想来也不会拒绝。
  水鬼说完,见凌清宵不动弹,自觉凌清宵已经上钩。她得意一笑,伸出一双白净细腻的手,柔柔去拉凌清宵的衣摆。然而这次,她才刚刚伸手,都没有碰到对方衣服,就被一股极其凌厉的清气割伤。
  水鬼尖叫一声,赶紧收回手。她低头看自己的手,掌心裂开长长一道伤痕,伤口上缠绕着刚烈的冰霜之气,更甚者,隐隐有一丝功德金光。
  水鬼惊呆了,她掌心灼痛感不断,鬼气源源不断从伤口中逸出,她几千年道行顷刻间就折损一半。水鬼知道自己这回惹到大人物了,她松开手,赶紧退回水中,示弱道:“仙君饶命,奴家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仙君。奴家一个女鬼修行不易,望仙君网开一面,放奴一条生路。”
  随着女鬼的话,她的结界也破了。外界的喧嚣顷刻涌入,凌清宵站起身,冷冷望着刚才的路。
  “她呢?”
  水鬼想跑又不敢跑,只能低声道:“奴家不知道。奴家虽然色迷心窍,却不敢动仙人的念头。那位女仙子,奴家也不知去了哪里。”
  刚才宛如一个聋人哑巴的艄公这时候回头,说:“尊上,阴阳有别,黄泉路一旦踏上不得回头,您若是强行返回,恐怕会触怒鬼差。”
  “鬼差?”凌清宵轻轻一笑,万钧威压顿时在水面上爆裂,“便是你们冥帝在本尊面前,也不敢这种话。”
  凌清宵的威压之下,狼哭鬼嚎的忘川河顿时安静,各路怨鬼慌不择路疯狂逃窜。女鬼被威压狠狠击了一记,她对那阵宛如天威般的威压感到心悸,都不敢再看凌清宵,飞快逃窜到水底。
  艄公在威压下直不起身来,他跪在船板上,惊慌地说不出话来:“天帝陛下!小人以下犯上,望陛下饶命!”
  凌清宵本来不欲和他们这些小人物为难,一些讨生活的小人物罢了,何必和他们计较。可是他们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动洛晗的主意。
  洛晗不见了。凌清宵内心的怒气一阵胜过一阵,他冷冰冰望了艄公一眼,艄公冷汗涔涔,脊背几乎都贴到船板。凌清宵沉声道:“你们最好祈祷她不会有任何闪失,若不然,你们全都罪责难逃。”
  凌清宵说完,凌空而起,踏水而行,直接朝来路找回去。
  黄泉路一旦踏上就不能回头,然而这些规则,从来不拘束强者。
  另一边,洛晗看着眼前的人,其实颇为好奇。她想看看他们到底要做什么,于是没有挣脱,跟着他们来到地面。
  丛林掩映中,一个阵法时明时灭,忽然阵法线亮起,几个人影出现在光芒中。云梦菡眼睛一亮,唤道:“魔尊,妖王,你们回来了。”
  夜重煜同样做了伪装,打扮成凡人模样。他本来就生的英武,换上凡人的衣服后,健硕孔武,如同一个人间将军。另外一边站着红莲妖王,他就妖娆的多了,即便脱下华丽的妖族服饰,依然眉目含春,潋滟勾人。
  两个男子各有春秋,云梦菡视线扫过这两人,落在后面的女子身上。
  即便是第二次相见,云梦菡还是被惊艳了。
  她穿着白衣,腰带、袖摆点缀着浅淡的祥云纹路,裙裾上融合了孔雀尾翎,在夜色中流光溢彩,从各个角度看色彩都不一样。她这身衣裙看似简单,其实造价不菲。然而这样贵重的衣服,在她容貌面前,也只是衬托罢了。
  云梦菡恍惚,她其实只见过洛晗两面,但是心中总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不光云梦菡恍神,一边主持阵法的巫族大祭司再见洛晗,也觉得微妙。
  上次见面时,他把洛晗当做敌人防备,谁能知道,这竟然是天道呢。巫族大祭司关闭阵法,垂着袖子上前,敛容长拜:“参见天道。上次不知天道真实身份,有失敬意,请天道恕罪。”
  洛晗朝四周望去,看得出来,他们为了这次行动准备了良多。先是挑准了鬼门大开、气息驳杂的时机,然后又趁着凌清宵上船,被阴阳法则束缚不能回头,发动远古阵法将洛晗带走。为了顺利在凌清宵手下抢人,他们出动了魔尊、妖王两位王牌。这算是他们这方,最强大的阵容了。
  可见,凌清宵真的给他们留下了很沉重的心理阴影。夜重煜朝外面看了看,飞快道:“来不及叙旧了,这些话随后再说,现在先离开这里为上。”
  夜重煜的话一出,众人赞同。他们都知道障眼法骗不了凌清宵多久,黄泉路不能回头的禁制也无法奈何凌清宵,用不了多久,凌清宵就会追上来。趁这段时间,他们要赶紧撤离。
  夜重煜和红莲妖王等人一起行动,连云梦菡都快速动起来。夜重煜回头见洛晗站在原地不动,下意识就伸手来拉。在即将碰到洛晗衣服的时候,他的手指忽然被一道结界拦住,洛晗岿然不动,可是眼睛中全满是冷意:“你是谁,敢来碰我?”
  这个女子看着年纪不大,再加上一直未出手,夜重煜下意识地觉得她很弱。他抢夺洛晗时,也只防备凌清宵,从没在意过洛晗。
  在夜重煜心里,洛晗,便是和宿饮月、云梦菡一样的存在。没想到,她只是不出手而已。
  夜重煜都没看到她如何动作,就被结界拦住,他堂堂魔尊,竟然连再推进一寸都做不到。夜重煜惊讶,同时,手腕上莫名出现一股痛意。
  仿佛曾经,他因为这句话,被什么人斩断了手。
  洛晗突然动手,把所有人都慑住了。红莲妖王和巫族大祭司对视一眼,感受到一股压力。
  他们所有行动都是针对凌清宵而安排的,仿佛没人考虑过,被抢夺的那个人有什么想法。洛晗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吉祥物。和氏璧被人抢来抢去,谁会在意和氏璧的意愿呢?
  然而此刻红莲妖王和夜重煜都认识到,洛晗并不是和氏璧,她的实力并不弱于在场任何一人。想要强迫她,恐怕不行。
  夜重煜意识到自己的疏漏,马上就改变策略。他露出一副沉重之色,恳切道:“天道,我等救援来迟,让天道受苦了。”
  洛晗听到,目光微妙,不由低声喃喃:“我受苦了吗?”
  “天道。”巫族大祭司上前一步,目光灼灼地看着洛晗,“我对不起天道,上次在村中遇见天道时,我并不知道天道被那个暴君挟持,还误以为天道和他一伙,意图攻击天道。我有罪,请天道宽恕。”
  洛晗友情提醒他:“可能不是你的误会。”她和凌清宵确实是一伙的。
  “诸神隐没,如今神灵终于回来了。”巫族大祭司好像并没有听懂洛晗的意思,他依然感动的痛哭流涕,长长行祭拜礼,“吾神在上,请天道为六界主持公道。如今凌清宵统治天界,独裁强横,他圈禁父亲,弑杀兄长,将夜重煜逼迫到魔界都不肯干休。他为了自己的权势,打压不同的声音,迫害政见不同之人,让天界之人只能听他所言,想他所想。不止如此,他还觊觎兄嫂,为了强抢云梦菡,发兵攻打魔界,夜重煜不肯交出妻子,他就以战争威胁。如此荒淫无度、无情无义之人,怎么能当天帝呢?偏偏他修为强大,我们奈何不了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在六界作乱。幸好天道你来了,请天道主持大局,制裁天帝,还六界一个清平。”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