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

  百里九难过地撇撇嘴:“原来在夫人的心里,我的地位还不如一条狗。”
  的确是这样,好歹泡泡只对自己一个人忠心耿耿,不像你朝秦暮楚,见异思迁。
  心里是这样腹诽,但她可不敢点头,转身对着百里九巧笑嫣然:“诺雅看来,九爷可比泡泡强多了,泡泡那是死心眼,谁对它好,它就死心塌地地护着谁,不懂变通,更不晓得见异思迁。“
  这指桑骂槐的话百里九听着不顺耳。不过他今天还真没有什么心情与诺雅斗嘴,有气无力道:“夫人若是果真饿死我,你可就守寡了。”
  “谁说我要守寡,我可以改嫁。”林诺雅嗤之以鼻:“我不是一棵树上吊死的人。”
  “像我这样眉眼风流,风度翩翩的英俊公子也许你打着灯笼勉强找得到,但是像我这样眼瞎看上你的,可不好找,夫人你可要珍惜啊。”
  林诺雅撕一块香喷喷的牛肉丢进自己嘴里,盘子立即被百里九一把抢了过去。诺雅自顾取过一旁帕子擦擦指尖,不搭理他。
  “适才我只是怕你打草惊蛇,不得不将你指使出来,怎么还记恨上我了?好汉还不吃眼前亏呢。”百里九有点冤枉,一边狼吞虎咽,一边饶有兴趣地凑过去,问诺雅:“你是不是觉得其中有什么猫腻?”
  “明知故问!”诺雅白了他一眼:“你自己明明看出来了,抛开纪婆子这里不说,那信纸虽然并无明显痕迹,但是所用墨汁乃是上好的滇墨,正是我们府上所用。若是说这也只是巧合的话,那信封封口处竟然还用糨糊细心粘合,那就反常了,说明信是提前写好的。而且根据糨糊的干燥程度,只怕还是昨日就已经封好了口。这明显就是有备而来。而且,写此信的人只怕还不是什么劫匪同谋,而是整件事情的策划者!说什么纪婆子撺掇,分明就是故意误导!谁不知道那枫林寺供奉着百里家的将士忠烈碑?”
  百里九点点头,将怀里劫匪新送来的书信丢给诺雅:“果真英雄所见略同,今日新送来的这封信也是提前准备好的。我今日被那侯爷吵得头疼,又在外面奔波了一下午,至今还没有理出头绪,夫人可是已经有了对策?”
  林诺雅拆开那书信瞄了一眼,眨眨眼睛:“她自己作死,关我屁事,我为什么要管她?”
  百里九痛苦地捧着头,夸张地哀嚎一声:“夫人那是菩萨心肠啊,怎么会见死不救?”
  “呵呵,我还就见死不救了。”
  “夫人你就果真忍心不管为夫的死活吗?大不了以后,我百里九为你一辈子做牛做马,俯首帖耳,你说可好?”
  诺雅想了想,顿时眉开眼笑,拍拍泡泡的后背,站起身来:“成交,一言为定!”
  当牛做马?百里九,你当定了!
  亥时前,百里九挑选的两个眼力好,功夫佳的高手就已经悄无声息地分散潜入了土地庙河对面的大树之上,严密监视着土地庙里的动静,尤其是出口处,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四周寂籁,倦鸟不惊。
  这里说是土地庙,其实不过只是一个比佛龛大不了多少的小庙,仅仅也只有多半人高,里面供奉着本地的土地公夫妇。平素农忙时,这里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但是土地庙矮小,并无人进出,有虔诚的上香的百姓也只是在庙前用黄土垒起三个土堆,然后将香插在上面磕头乞求风调雨顺。
  百里九不慌不忙地走近土地庙,躬身将装着黄金的包袱放到里面,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对面大树稍上,停着一个朦胧的黑影,向着他这里扑闪了两下翅膀。
  这是林诺雅的主意,那神勇将军天天吃了睡,睡了吃,养了一身肥膘,是应该拉出来遛遛了。
  百里九恍然大悟,有什么比一只鹰更擅于追踪呢?虽然说是在漆黑一片的夜里,但是好歹这是开阔的田野,一个大活人,海东青还不至于跟丢了。
  夜色愈加阴沉,浓的好像晕染不开的墨,寥寥几点清冷星光,竟然连个玉钩也不见。土地庙周围寂静无声,不见一个人影。
  ☆、第七十二章 果然闲事管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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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爷急躁得好像热锅蚂蚁,团团乱转:“这都已经子时了,怎么就不见人影?该不会是他们发现了我们的埋伏,所以不来了吧?”
  百里九心里也有些忐忑,早就听说劫匪最是狡猾,经常三番四次地戏弄被劫之人家属,频繁变换交易地方,待到对方精神松懈下来,再趁其不备,取走赎金。该不会,他们也是欲擒故纵,在故意消耗他的精力吧?
  身后的士兵里,有一个蒙了黑巾的小个子弯着腰偷偷潜入过来,对着百里九低声道:“怕是不好,我怀疑那土地庙里有古怪!”
  侯爷却是耳尖,听到那人说话,猛然转过身子,狐疑道:“林诺雅!是你?”
  来人并不搭理他,自顾问百里九:“你放赎金的时候,可仔细看过那庙里情景?”
  百里九也是一惊而起:“坏了!我们中了计!”
  言罢不敢耽搁,一个跃起就向着土地庙掠过去,晃燃了手中火折子,弯腰探进半个身子,顿时心里就凉了半截,颓然向着四周比划了一个手势,示意解除警戒。
  诺雅与镇远侯急匆匆地围拢过来,借着他手中火折子的光亮,向里面一看,百里九放在里面的包袱早就不翼而飞,那供桌下面有一个黑咕隆咚的地道,深不见底,还不知道通向哪里。
  他们竟然提前挖掘了地道?
  诺雅与百里九狐疑地对视一眼,那么这件事情又岂是一天就可以筹划出来的?还是说,这些劫匪乃是惯犯,这是他们惯用的伎俩?
  一旁的镇远侯捶胸顿足,急得大发雷霆:“百里九,我记得曾经跟你说过,这女人定然是吃里扒外,同贼匪勾结在一起的。我们相商的计划断然不能让她知道,以免走露风声,如今她就站在这里,你怎样解释?”
  百里九凝目蹙眉,对于侯爷的质疑和指责充耳不闻,对身后赶过来的元宝吩咐:“点火把!”
  “如今再追,还有什么用?!难不成人家会躲在地道里面等着你瓮中捉鳖不成?”侯爷冷冷讥讽道。
  “那你现在一个劲儿地指责埋怨又有什么用,能救得回安平郡主吗?”林诺雅一句话就顶了回去。
  “混账!这里还没有你说话的份儿,今日小女若是不能安然回家,林诺雅,我抄你九族。”
  “聒噪!”诺雅冷叱一声,勉强压抑了怒火:“你若是想跟着就跟着,不想跟就回府好生歇着去!你家宝贝女儿好得很!”
  侯爷一怔之后,勃然大怒,正待拔剑相向,就见一个黑影猛然向着自己扑过来,不禁骇了一跳,连连后退。
  “泡泡!”诺雅呵斥道:“我们走!”
  镇远侯借着火把定睛一看,乃是一只金黄色长毛獒犬,正张开獠牙,虎视眈眈地冲着自己,跃跃欲试。听到诺雅唤它,乖顺地尾随着钻进了土地庙。
  镇远侯害怕诺雅有什么猫腻,再对自家小女不利,想想放心不下,不顾元宝的规劝,也尾随在后面跟了进去。
  诺雅一边走,一边借着火把照亮四壁,果然洞内有新挖的痕迹,也难为那些人,如今仍旧是天寒地冻的天气,他们要花费多大的气力,来挖掘这样一条通道?
  磕磕绊绊前行,比较费力,大概是行了约莫盏茶时间,通道开始逐渐向上,需要手足并用,愈加难行,百里九不时向后伸手拉她一把,泡泡在后面也一并使力,竟然闷了一身的热汗,滚得全是黄土,狼狈极了。
  好不容易出了地道,竟是一处农家休憩看田所用的窝棚,出来以后豁然开朗,仍旧是四通八达的旷野。劫匪早已不知去向。
  侯爷“吭哧吭哧”地从地洞里爬出来,抹一把汗,仍旧喋喋不休:“百里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调集人手,四处搜捕吧?否则劫匪脏银已经到手,怕是就要对小女不利了。”
  林诺雅充耳不闻,俯身拍拍泡泡的头:“泡泡,一切全都看你的了!”
  泡泡向着四周提着鼻子轻嗅,然后锁定一个方向,开始狂奔。众人极有默契地跟在身后,镇远侯也不甘示弱,拼了老命,紧追不舍。
  尾随着泡泡进了主城区,里面乱七八糟的气味开始浓郁,干扰着它的嗅觉,它走走停停,明显就缓慢下来。一路过街走巷,竟然来到了天然居后门,徘徊不前!
  诺雅感觉那叫一个气,这馋嘴货怎么又关键时候不给力,竟然贪吃到天然居来了!
  她冲着泡泡就是一脚:“给老娘好生带路!再贪吃割了你的舌头!”
  泡泡委屈地呜咽一声,抬起爪子冲着后门挠了几下。
  镇远侯气喘吁吁地赶过来,也是一怔:“怎么,贼人就藏在这里面不成?这是什么地方?”
  百里九与诺雅对视一眼,百里九点点头:“我进去看一眼。”
  “我也要去。”诺雅不放心道。
  百里九一个轻巧的跃起,翩若惊鸿一般,轻飘地落于院子里,然后静悄地打开后门门栓,将诺雅和泡泡放了进去,示意其他人在门外稍等。
  镇远侯努力平稳自己的呼吸,跟在身后亦步亦趋。
  依旧是泡泡头前带路,沿着后院墙根轻嗅,然后径直带着百里九与诺雅行至一处地窖口,蹲下来不再前行。
  百里九转头疑惑地看了一眼诺雅,诺雅也好生奇怪,压低声音道:“这里以前是琳琅阁用来储备冬令蔬菜的地方,听说也经常关押不听话的姑娘,前些时日腾空了,一直都是闲置的。”
  百里九不说话,在地窖门上一顿摸索,找到门锁,手下一个使力,那门锁就”啪嗒“一声开了。他轻轻地将门推开,里面一片漆黑,饶是习武之人,目力过人,也是伸手不见五指,静悄的没有任何动静,令人不觉心惊肉跳,先生了惧意。
  诺雅指指自己,做了一个先下的手势。
  百里九一把扯住她,示意退后,然后自己轻巧一跃,就跳了下去,落地无声,犹如一团棉絮,然后迅速滚至一旁角落处,提防对方再有埋伏。
  依旧没有动静,连呼吸声都没有。
  诺雅安抚住泡泡,知道台阶在哪里,也径直摸索着下去,被百里九一把搀扶住,平稳落地。
  地窖里一片漆黑,两人不敢用火折子,唯恐敌暗我明,给了敌人可趁之机。只能贴着墙壁摸索前行。还好百里九目力过人,适应黑暗之后,勉强朦胧视物。
  耳边有人轻声呜咽啜泣,带着惊恐和压抑,听声音是个女人。
  “阿寻?”百里九轻声问,带着试探。
  那人立即激动起来,呜呜地叫,不是安平是谁?
  百里九与诺雅背靠背,防人偷袭,然后从怀里掏出火折子晃燃,迅速丢至出声处,机警地四周扫望一眼,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循着声音找过去,墙角处乌黑一团,正在拼命蠕动挣扎。
  两人大步向前,正是安平被捆缚了手脚,躺在地上,嘴里也被塞了东西,说不出话来。
  “阿寻!”镇远侯听到里面动静,立即跟了进来,踉踉跄跄地扑过去,一把抱住自己的女儿,心疼地抱头痛哭,心肝宝贝地叫。
  这样一番折腾,立即惊动了酒楼里的伙计和后院侍卫,睡眼惺忪地出来查看,提着气死风灯,围拢在地窖上面,向里面张望,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出于对安平的名节保护,诺雅遣散了酒楼伙计:“这里没有你们的事情,都回去休息吧。今日之亊,千万不可以对外声张。”
  伙计们见是自家掌柜发话,都小声议论着散了,元宝手里举着火把跳进来,也是一怔。
  百里九已经解开了安平身上的绳索,将塞在她嘴里的东西拿出来,递给诺雅,面色有些古怪。
  那块布正是今天用来包黄金所用的包布,诺雅提前在卤牛肉的汤里泡过,里面有十几种香辛料,味道比较浓郁,便于泡泡追踪。
  “劫匪人呢?”诺雅有些焦急,如今包布留在这里,想要泡泡循味追踪下去,怕是不易。若是能从安平的嘴里打听出什么线索,乘胜追击,没准还有抓获的希望。
  安平浑身瑟瑟发抖,望着诺雅满脸惊恐地摇头。
  诺雅见从她这里暂时问不出什么线索,又唯恐耽搁时间长了,再被贼人逃逸,转身就想上去带上泡泡,盘问伙计,试试看能不能再继续追踪。
  镇远侯扭过头,双眼瞪得猩红,一把拽住她的胳膊,气急败坏地叫嚷:“林诺雅,你还想逃吗?”
  诺雅莫名其妙:“我为什么要逃?”
  “不要再在这里惺惺作态!人都已经从你的酒楼里面找出来了,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林诺雅一噎,没想到自己折腾半天,又是跑又是爬的,救出了她安平,镇远侯竟然还会不识好歹地这样指责自己。
  果然闲事管不得。
  “侯爷,你冷静一下,如果阿寻被掳之亊,果真是诺雅所为,那么她就没有必要出谋划策,带着我们过来营救她了。这只是贼人一个挑拨离间的阴谋而已。”百里九好言劝慰,不动声色地挥开了侯爷紧抓着诺雅衣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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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 烧死这对狗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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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呸!”侯爷明显正是怒火中烧:“百里九,你被这妖妇迷了心神,自然要把她当做宝一样捧着,倒是我们看得清清楚楚。将阿寻藏在这酒楼的地窖之中,可以说是全京城最安全的地方,有谁能够想到,又有谁敢进你这天然居搜查?
  从一开始她那样殷勤地问东问西,我就怀疑她的动机,再三奉劝你不要让她参与进来,你偏生不听。若非是贼人提前知道你在土地庙附近布下了天罗地网,又怎么会从地下取走金子?若非是她暗地通风报信,贼人又怎么会知道我们正在追踪他,所以丢下阿寻携银逃走?多亏了苍天有眼,找到阿寻藏身之处,否则她被困在这里,岂不冻饿而死?
  这一次,我绝对要告上大理寺,告到皇上跟前,替阿寻讨要一个公道!就算你百里九再怎样袒护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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