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节

  那里面的孩子基本都不太完整,这是为了让他们看上去足够的可怜,能让路人因为怜悯而掏钱。
  这孩子运气算好,他被送过去的时候,组织里的医生刚好伤了手不能做手术,要不然他这样小的孩子,怎么也要做手术截肢,一方面是让他跑不了,一方面也是让他显得更加可怜,现在常用的医生不能做手术,那么小的孩子受不住,一不小心就会死人,再加上看他本来就哑巴了,他这才逃过一劫,没像是其他人一样,被截肢胳膊或者腿。
  之后他就开始了长达五年的被控制乞讨生活,基本上都是在闹市里捧着个小碗,在有行人路过时,可怜兮兮的睁着两个大眼睛望向对方,为了表示自己是哑巴,还要啊啊几下获取同情。
  一般在他们这些孩子乞讨的时候,都会有成年人在旁边守着看着,防止他们向路人求救或者是怕他们藏下乞讨来的钱,那年头管的不严格,一直等到他十岁的时候,国家大力打击人贩子和这种带着拐卖来的孩子乞讨的行为。
  他们这些孩子也就不能再乞讨了,新拐来的孩子匆匆卖掉,养了几年如他这样的,就跟着“老大”一起混。
  打架,偷东西,抢劫,小小的孩子就被逼着干了这些。
  又过了三年,他十三岁的时候,“老大”跟人打架死了,以前的这些小弟都各奔东西,像是他们这么大的孩子是没人管的,一些还记得小时候是被拐卖的孩子去警局找父母,还有一些如他这样,因为被拐来的时候年纪太小什么都不记得的,也就自己谋生路了。
  他之前一直被控制,也没证件,等到自由之后,他没再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而是拿着以前攒的钱摆小摊,他手脚利落,也知道和周围人打好关系,每次都往学校门口蹲着摆摊,时间长了等攒了一笔钱,就拿着这钱找人办了证件。
  因为名字上绣着一个轩字,他给自己取名叫王轩。
  王是大姓,而且也是曾经那个组织里,唯一一个对他们这些孩子好的人的姓,可惜那天打架他跟着“老大”一起死了。
  之后,王轩就一直在摆摊攒钱,一直到二十岁,有个从组织里出去的孩子找到了父母,父母带着他到了警局登记,警方想办法找到了当初那些被拐卖的孩子名单,一一对比,加上之前周初初留在各处的记录和孩子特征,将王轩给找了出来。
  王轩已经二十岁,是个哑巴,又是个成年人,现在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可以,他本可以不回去的,但还是没忍住,回到了亲生父亲的家。
  他是幸运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他知道了原来自己被拐卖后妈妈一直在找他,还看到了妈妈留给他的录像,知道她一直都在爱着他。
  不幸的是,所有爱他的人已经离世了,只剩下了一个对他冷漠无比的父亲。
  原主对这个儿子很不满,他想象中的孩子,应该是和自己一样,在科研方面有着兴趣,也应该汇聚了自己和妻子的优点。
  但摆在面前的,是一个因为常年风吹日晒而皮肤有些黑,哑巴又没什么规矩的年轻人。
  警方给出的记录中,他甚至还偷过东西。
  难登大雅之堂。
  他很嫌弃,但因为这是自己的儿子,也没说让人走,只是虽然原主嘴上不说,从小就看人眼色长大的王轩怎么会看不出来这个亲生父亲对自己的鄙夷与不屑。
  他当然是愤怒的,已经知道了当初自己为什么走丢来龙去脉的他看来,任何人都可以看不起自己,只有这个男人不可以。
  而之后,仿佛是为了争一口气,也仿佛是为了让亲生父亲能够正视自己,他努力的学习着从没有学习过的礼仪,又逼迫自己看科研方面的书籍,他想要让自己变得优秀,优秀到父亲眼里能够正视他。
  从小到大,他已经受够那些看垃圾一样的眼神了,母亲留下来的爱告诉他,他本来可以像是小王子一样的长大,他小时候的玩具还保留着,而在他被拐卖后,那些玩具的价格他连想都不敢想,这一切都是因为父亲弄丢了他。
  可无论王轩怎么努力,他的父亲都不会将他看在眼里,只会一门心思的研究,研究,父子两人的关系降到冰点时,王轩十五岁时喜欢过的女孩出现在了他面前。
  那是他当初在初中门口摆摊时认识的女孩,他那时候喜欢上了她,她也答应了他。
  这个女孩对于他来说是耻辱,因为在她答应了他的告白,拿走了他所有的积蓄后,她又回到了校园里,避开他走,在他以为她发生了什么事来问的时候,却又带着嫌恶的否决了她答应了追求。
  当时所有围观的学生都看到了那一幕,没人相信长相漂亮成绩优异的女学生会喜欢上一个在学校门口摆摊卖烤串的哑巴。
  他们以为这哑巴是在闹事,望向他的视线里充满了鄙夷。
  之后学校门卫也被吵闹声吸引了过来,他推搡着王轩,将他赶出了学校,并且警告他不准再来骚扰学校里的学生。
  可一开始,明明是她先来示好的啊。
  王轩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去那所学校摆过摊,他宁愿多走路也不想再看到那个女人。
  谁能想到还能再重逢呢,重逢的方式还是这个女人成为了他亲生父亲的学生。
  并且她看向父亲的视线他也很熟悉,那是恋慕,是想要成为林太太的眼神。
  而他的父亲很看重这个女人,因为她很有天赋,在她提出想要结婚时,还答应了下来。
  王轩用刀划破了那个女人的脸,并且重新和以前的混混朋友联络了起来,将她赶出了这座城市。
  之后,他开始花天酒地,夜夜笙歌。
  他不知道那女人怀孕了,也没想到那女人还能给自己生下个弟弟,一个小了他二十多岁的弟弟。
  二十多年后,就在王轩以为自己能够得到原主全部财产时,那女人带着二十多岁的儿子回来了。
  已经过了二十多年靡醉生活的王轩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在学校里被她堵着骂只会红着眼睛的小少年了,他虽然是哑巴,但他手段还是有的。
  亲生父亲偏向和自己一样有着科研天赋的小儿子,没关系,那就在知道他要改遗产前杀了他。
  伪造一份遗产,将那个女人和弟弟赶出家中。
  那个女人不死心怎么办?再伪造一场车祸,她会死的渣都不剩下。
  之后,他频频开始针对成为孤儿的弟弟。
  他安排人抢走弟弟的科研成果,故意勾引走弟弟的女友,为了能够更好地打压对方,他开始利用混黑方面,挂羊头卖狗肉的做违法生意赚钱。
  对方一直被他打压了五年,直到五年后,弟弟做出了一个对社会很有利的科研成果,一跃成为了国家之荣。
  而他这个大哥曾经做过的那些黑心事都被翻了出来,公司被查封,财产被没收,当年害死了两条人命的事也都被翻了出来。
  没人相信他不是为了钱。
  就像是亲生父亲不相信他回来不是为了钱一样。
  他罪大恶极,被判了死刑。
  死前,他要求再看一遍母亲当年在还没找到他时录下的影像。
  一般死刑前夜,犯人有什么要求狱警都会因为人道主义应允,那盘录像带被带到了他面前。
  王轩看了一晚上,第二天天亮,随着一声枪响,结束了生命。
  而他不知道,原主一直在以灵魂的形式看着他。
  原主是爱科研的,他爱这些胜过了爱所有,甚至包括了他自己。
  可也许是死后不能再做科研让他那颗被科研撑得满满当当的大脑多出了一些空余,来看自己的儿子。
  其实他有很多话想说,比如小儿子不是他的血脉,他要改遗产也只是因为小儿子有科研方面的天赋,他想要给他留下一些资源来,好让他能专心搞科研。
  也许是最后的父爱,看着被判了死刑的儿子,原主付出了灵魂,只求能让他在还没有变成后来那种模样时,就被找回家。
  给他一个他想要的家庭,给他他最渴望的爱。
  【叮!本世界任务:守护周初初,守护王轩,目前完成度:0】
  林时恒在等推算结果时查看了一下时间线。
  王轩十五岁,周初初因为连续几天赶车没有好好休息高烧病倒在了家中,林时恒回家发现后叫了120,因为周初初需要人照顾而他又记挂着自己实验室里的研究,就打电话给老太太来拜托她帮忙照顾妻子。
  而这一下直接让本来就对他十分不满的老太太炸了锅,儿子丢了不去找,妻子病了不照顾,她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人算是自己教养大的。
  老太太只有一个儿子,在去年车祸和妻子一起车祸去世,只剩下了两个女儿在,大孙女是老师,离了婚,自己带着一对双胞胎女儿生活,小孙女呢,唯一的孩子丢了,丈夫还是这么不省事的,即使她身体还算是硬朗,在这次知道小孙女高烧昏迷而本应该陪着她的孙女婿却为了那个破实验室要赶回去,差点没气绝过去。
  她本来一门心思的要质问对方,结果被林时恒说的那两句话给吓唬住了。
  老太太虽然念过书也识字,倒是没什么学历,又这么多年没念书,对林时恒平时在做什么都不清楚,只知道他在搞什么研究,每天就是呆在一个实验室不管家里。
  钱倒是拿的挺多,但钱再多有什么用,孩子不还是找不回来。
  她本来打定主意这次来劝说孙女和这家伙离婚的,结婚就是找个人一起过日子,这哪有男方跟实验室过日子,女方这么多年了都自己过的。
  这些想法在林时恒那似有隐情,又承诺会找回轩轩的话语下消了一半,而剩下的那一半,在看到靠在病床上,苍白着脸怔怔拿着手中儿子照片看的孙女时,更是彻底消了下去。
  “初初啊,你还没吃饭吧,奶奶给你带了吃的。”
  林奶奶叹了口气,让重孙女将一直提着的保温盒放在桌上,自己伸出手去打开盒子拿出里面的饭菜。
  “来,我还给你做了个汤,先喝点汤暖暖胃,然后再吃饭,这个荤素搭配要均衡,看你脸色差的。”
  周初初已经放下了手里的照片,对着奶奶露出了个苍白的笑:“您怎么来了,我这只是有点发烧,没什么的。”
  “还只是有点发烧,都晕倒了那还是小事吗!!”
  林奶奶说着说着语气严厉了起来:“你也是,这都十年了,你还差那么点时间吗!就算是再怎么着急找孩子,人也要注意休息啊,这次多凶险啊,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谁找孩子去?!”
  她本来还想顺口批判一声“指望林时恒你还不如做梦”,但脑海中突然想起刚才孙女婿对自己说的话,又犹豫的吞了下去。
  周初初脸上的笑容苦涩了下来,她摇摇头,知道自己让老人家担心了,也没有辩驳的意思,顺着道:“我下次不会再这样了。”
  “思思念念怎么跟着来了?我姐今天不是放假吗?”
  “诶,还不是她学校里要搞什么补习,你也知道,学生要中考,她们这些老师就得加班加点的补习,她不放心思思念念,就把她们送到我那了。”
  林奶奶解释完,见周初初的一双眼看向门口,心里一阵酸涩。
  这傻丫头,就算是一个人撑了这么长时间,怎么还是对林时恒那么信任。
  可她也说不出什么生气的话来,毕竟当初这孩子被自己养的太娇,人家说什么信什么,最信她的话,以前在家的时候,她天天念叨着时恒是好孩子,初初可不就听到耳朵里了吗?
  更何况,在林时恒没有对科研这么走火入魔的时候,他也的确对初初很好。
  “好了,你就别看了,他估计马上就又回去上班了,真是不知道,一天天忙活什么。”
  周初初眼神黯然一瞬,却不想疼爱自己的奶奶伤心,只能强撑着解释:“他也是为了赚钱,这些年我也没心思去赚钱,要不是他撑着,家里早就垮了。”
  就算是垮了,那也是因为他弄丢了孩子才垮的。
  林奶奶想起这个就一肚子气,可又不想孙女难过,只揭过不提。
  “来,来,喝汤。”
  而这一边,林时恒看着推演结果出来,快速起身,拿着笔记本转身就走。
  一边走一边打电话:“喂,老邱,我这里有个新的设想,我把东西发给你,你立刻往上申请。”
  说着,他挂了电话,编辑了一条短信发了过去。
  周初初正在喝着汤,突然听到短信叮咚一声,她放下汤,侧身去拿了手机看。
  点看来,是林时恒的信息。
  【我这十年的研究成果马上出来,你好好休息,等你出院,我给你一个惊喜。】
  惊喜?
  周初初手握紧了手机,心莫名其妙的跳的有些快。
  会是什么呢?
  第116章 弄丢了孩子的科研狂(2)
  林时恒一回去就立刻通知人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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