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节

  第118章 弄丢了孩子的科研狂(4)
  王轩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在他的记忆中, 接触到的人都不会像是这位老太太这样亲密的抱住他, 就连林先生林夫人,对他最亲近的动作也只是摸摸头。
  老人家的怀抱是很突然的, 但却奇怪的温暖。
  老太太抱好了, 就从兜里掏了一把糖, 满是皱纹的手微微颤着往前递过去:“来,轩轩, 吃糖,吃糖啊。”
  王轩接了过来, 这些糖的糖纸很漂亮, 一看就比超市里卖的要昂贵, 他有些手足无措的抬起头, 下意识看向林时恒周初初, 眼中满是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无措。
  “收下吧,这糖本来就是为了你准备的, 这是我夫人的奶奶。”
  林时恒冲着他笑着介绍:“她要来这里住上一阵子, 你就叫她太姥姥吧。”
  周初初望着这一幕鼻子一酸, 微微垂下头掩盖红红的眼。
  轩轩小时候, 她担心糖吃多了蛀牙,总是不愿意给他吃糖,小家伙爱甜,就哼哼唧唧的冲着妈妈撒娇要糖, 周初初不给, 他人小却精的很, 又转移了目标,冲着好说话的太姥姥去耍无赖。
  老太太小时候吃过吃喝上面的苦,就受不了晚辈吃不着想吃的东西,每次都瞒着孙女偷偷带糖给孩子,整的轩轩一看见太姥姥就喊着要糖。
  现如今,在孩子走丢的十年后,再看见奶奶给王轩糖,实在是让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能很好控制住情绪的周初初有些忍不住。
  她有些狼狈的转身,沙哑声音低低道:“奶奶东西还没收拾好,我先去收拾。”
  林时恒拍了拍她的肩,无声的安抚后,看着她转身有些匆促的离开。
  王轩也注意到了周初初的离开,林夫人一向都是优雅温柔的,这样匆促的离开让他心中一闪而过一丝异样,但下一刻,这丝微不足道的异样就在老太太期待的视线下驱散一空。
  他在对自己态度友好的长辈面前总是有些羞涩的,有些不好意思的抽出纸笔来在上面写着字,再递过去:【太姥姥,您好,我叫王轩。】
  “诶!好、好啊。”
  老太太脸上的笑容在看到这孩子因为不能说话只能写字回应时化为了心疼,又在王轩写完字抬头将纸张递过来时迅速挂上笑,看完后,她再次紧紧抱住了王轩,像是生怕自己一松手这孩子就跑了似的,独属于老人家的细碎唠叨在王轩耳边响起。
  “看你瘦的,这摸着全是骨头,你乖啊,太姥姥炖了补汤,马上就要好了,放了人家医生说的补身子的药材,味道也可好了,保证你喜欢。”
  她的态度太亲近,也太理所当然了,旁边的林时恒也是一脸这很正常的神色,弄的一开始觉得受宠若惊的王轩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接下来,果然就如老太太说的那样,她费心炖的汤好了,热情的邀请了王轩一起喝。
  王轩的推拒是没用的,即使他觉得这是人家一家人的饭局,自己过去实在是格格不入,可林先生林夫人包括老太太都是那样的期待他来参加,等到被开心的老太太殷勤拉到座位上坐下,林夫人也笑着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旁边的林先生一个劲的嘱咐着他多吃点时,这个十五岁的少年几乎要有一种他们是一家人的错觉感。
  他吃了一顿记忆中最温馨的饭,那补汤味道的确是好,也很滋补人。
  王轩小时候受过寒,又天天顶着冷风去摆小摊,因此就算是晚上再怎么泡脚,半夜也还是会被冰冷的脚冻醒,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滋补人的汤,这一晚他没有再中途醒来,而是好好的一觉睡到了天亮。
  清晨,王轩起身洗漱完毕,打开大门推着小车出去,看到的不光是正在摆着画板的林夫人,还有站在林夫人身旁,手中拿着什么东西的老太太。
  老太太一眼瞧见王轩,眼睛亮了起来,快速走了过来,将手中的东西直接放到了王轩耳朵上。
  “轩轩,天气冷,你戴上这个耳包,别再把耳朵给冻着了。”
  王轩手还推着小车,不能比划手势,只能无措的用那双略泛圆的眼睛望着老太太,看的老太太一颗心都软了下来。
  她继续着如昨日一般的絮絮叨叨:“路上累不累啊,看你这孩子,这么冷的天也不多穿一些,时恒,把你那件黑色外套拿出来,那件暖和,给孩子穿上。”
  王轩这次也顾不上手还推着小车了,连忙啊啊着摇头拒绝,他平时是不爱啊啊的发出声音的,哪怕是无声无息的比划着手势都好,比起闭嘴不发出声音光比划,啊啊啊那种独属于哑巴的声音更加会引来人的侧目。
  但在林家人面前,他好像根本就没有曾经那种想要把自己弱点藏起来的感觉。
  老太太看懂了少年想要表达的意思,她不赞同的皱起眉絮叨,从这模样完全可以看得出来,她和周初初不愧是祖孙,皱眉的模样都一模一样。
  “这有什么好推的,看你这手,这么冰凉,冻坏了可不得了,乖,太姥姥心疼你,你啊,要是觉得不好意思,晚上的时候来陪我吃饭就好,老了老了,就是想要多点人陪。”
  说话间,林时恒已经从屋里拿出了那件黑色的羽绒服,他一手接过车子,一手将羽绒服递了过去,在腾出手的王轩摆手拒绝时,似是很无奈的笑着温和道:“老人家的一片心意,轩轩你就穿上吧,等到晚上再还给我就是了。”
  王轩这才犹豫的穿上了那件羽绒服,害怕弄脏林先生的衣服,他先是脱下了原来那件外套,才小心穿上了这件羽绒服。
  穿上后,他有些奇怪,他本以为林先生看上去比自己高了不少,身形望着也没有自己瘦弱,穿上这件衣服会大出不少,没想到穿上了才发现竟然很贴合,完全不觉得宽大。
  这还是王轩第一次穿羽绒服,暖暖的,比他身上原来那件的确是不透风很多。
  看到孩子穿上了,老太太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这才对嘛,小孩子,要多保暖。”
  她又叮嘱了几句路上小心的话,才放王轩离开。
  老太太站在原处,望着那个然瘦弱的身影推着小车离开,脸上的慈祥笑意渐渐化为了感伤。
  “时恒啊,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告诉轩轩啊,这么小点孩子,哪里能吃的了这个苦。”
  一想到王轩每天都要起这么早,推着车子走上一个半小时去城里,晚上十一二点又推着车子顶着寒风再走回来,老太太心里就一阵阵的疼。
  她家轩轩合该被家人疼,该被捧在手心里宠着才对,怎么能过的这么苦,这么艰辛呢。
  关于如何找到王轩,林时恒没细说,老太太与周初初也都没问,自从上次见到那三个军人后,她们心里都有了些许猜测,尤其是那条短信,一定是林时恒用这十年做出了什么,才能在诺大的华国中,大海捞针的将王轩找出来。
  因为这一点,老太太自动脑补了林时恒有苦衷,对着他的态度也没有原来那么强横,时不时也能说上两句软话。
  此时此刻,她就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着:“我看这孩子也挺喜欢你们的,看你们的眼神就跟看爸妈一样,又乖又招人疼,他之前不肯回来,肯定是吃了太多苦了,这孩子我是看着就知道什么性子,别人对他有一分好,他都能高兴的不得了,之前不愿意认回来,一定是怕我们对他不好,现在要是我们告诉他真相,他肯定高兴。”
  林时恒也觉得老太太说得对,这孩子的确是很喜欢他们,听周初初说,他以为他们要走,还送了临别礼物,送礼物的时候,明明舍不得还在强颜欢笑。
  说的周初初越发心酸,珍惜的捧着那条围巾又哭了一场。
  “好。”
  他应承下来:“找个合适的时间,我们把事情都说出来,轩轩要是一时接受不了,我们就还在这里赔着他。”
  老太太这才重新高兴起来,连整个精神头都有所不同,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斗志昂扬的进了屋,打算好好为这顿团圆饭做准备。
  而林时恒则在算着时间,算下来,这几天应当就是王轩初恋和他划清界限的时候了。
  作为父亲,自然是不能眼睁睁看着王轩在外面受人欺凌。
  他转身进屋,对着妻子提议道:
  “我们去市里给孩子买点衣服,好好逛一逛,下午再去接他吧,他之前不是说过,下午学生放学那个点一直都是在一中门口吗?”
  王轩正在一中门口摆摊,现在正是上学的时候,最近没有考试,学生们的步伐很悠闲,三三两两一起走进学校,也有在家里没吃早饭的学生到学校附近的小店或者是小摊上买吃的。
  王轩用料向来是足足的,再加上他也算是各种小摊中最爱干净的一个,生意也比其他小摊好,学生们围在小车前点着自己想要的食物,王轩就快速的将他们要吃的东西做好了送过去。
  他摆摊子的时间也不短,心算很快,从没有找错钱过,在早晨学生上学的这段黄金时间,卖出了不少东西。
  等到快要到上课时间,外面的学生们仿佛是一瞬间就没了踪影,剩下的小猫两三只可能是起晚了,背着沉重的书包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一阵风一样的从王轩摊子前跑过,哧溜一下滑进了学校门口。
  王轩对此并不像是其他的摊主一样觉得好笑,他是有些艳羡的,这些学生不用为了生活发愁,只要每天上课学习就好。
  以前他是不会去想这些有的没的,但这几天和林先生林夫人的相处,让王轩的心态渐渐发生了变化。
  他曾经想要赚够了钱再等到成年就开一家小店,可现在,他想上学,想要变成林先生林夫人那样优秀的人,也许等到未来,他可以站在林先生林夫人面前,给他们看一个全新的自己。
  他们一定会很温柔的表扬他,对他的努力表示肯定,说不定,还会很开心的摸摸他的头。
  想到这一幕,王轩忍不住有些开心的笑了,他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头,脸上带着笑意开始收拾小摊上的东西。
  一个骑着自行车匆匆赶来的少女看到了这一幕,她原本是想要直接进学校的,一眼瞧见了王轩身上那件羽绒服,微微皱眉,车辆转弯,拐到了王轩摊位前。
  “王轩。”
  她喊了一声,眉宇间有些不开心:“你之前不是说把所有的钱都借给我了吗?怎么昨天我还看见你在商场买东西?”
  低着头的少年听到声音抬头,见是她先是一喜,听到她不高兴的质问后连忙拿出纸笔写字解释。
  【那是前几天赚的钱,我去商城是给邻居买礼物的。】
  “买礼物?”
  少女上下打量着王轩,一副你别想骗我的神情:“你身上这件羽绒服看着不像是盗版吧,我有看过它的价格,至少也要三千多,就这几天,你能赚三千多?”
  “你是不是骗我的,还说什么把全部的钱都给我了,要是真的都给我了,你哪里来的钱买羽绒服,还是买这么贵的牌子!”
  邹乐越说越气愤,一张漂亮的脸上露出了怒意来:“还说喜欢我,这就是你的喜欢吗?!”
  王轩茫然的低头看看自己身上这件其貌不扬的羽绒服,这件衣服居然要这么贵吗?
  他见邹乐一副很生气的样子,连忙写字解释:【这不是我的,是邻居一位好心叔叔借给我穿的。】
  “骗谁呢!”
  邹乐如今也才和王轩同龄,还不能很好的控制情绪,听到这话立刻就满脸不屑起来:“这么贵的衣服,谁那么傻外借出去,还借给你,就不怕你摆摊的时候给弄脏了吗,要么他是个傻子,要么你在骗我!”
  她对着王轩永远都是不客气的,也可能是因为王轩那小心翼翼将她捧在手心里的态度让她不自觉的将自己位置抬高了太多,如今在邹乐看来,王轩没有将所有的钱给她就是不对。
  但她还是太年轻,这句话直接刺痛了王轩,对于一边想要亲近林家人,一边又因为自己与林家的格格不入而难过的王轩来说,此刻听到邹乐那种不屑的语调来提起林先生的好心,的确是触碰到了王轩的底线。
  邹乐说他可以,为什么要说林先生那么好的人!
  他气得脸涨红,第一次愤怒地望向了喜欢的女孩,写字时因为太过用力甚至划破了纸张。
  【你太过分了,我为什么要骗你,这就是那位好心的叔叔借给我的,就算你是我女朋友,也不能这样无理取闹!!】
  原本还在生气的邹乐见到王轩瞪着眼望着自己,心中愤怒越发的上来了,再看到女朋友三个字,就更加生气。
  谁想要做这个小哑巴的女朋友,她只是被家里管得太严格了,为了成绩好不让她将注意力放在外物,连个手机都不给她买,平时的零花钱也都给的太少。
  偶尔听同学提起来其实摆摊赚的挺多,想要放假期间兼职摆摊,这才将注意放在了学校门口每天来摆摊的小哑巴身上。
  她观察了几天,发现王轩的确是赚的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多,而且最重要的是,王轩喜欢她。
  邹乐偶尔会去王轩的摊位前买东西,每到了这个时候,对着别的学生态度自然的王轩就会很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一双耳朵通红,在她说话时,也是眼神闪躲不敢与她对视。
  这个年纪的女孩大多都有一种直觉,谁喜欢自己,她们总能清晰地分辨清楚,邹乐长得漂亮,又成绩优异,学校里喜欢她的男生还是有的。
  但如果答应那些男生,同在一个学校,可能会被老师发现早恋叫家长,也不方便问对方要钱,毕竟一个学校,如果要了钱,男方讲这件事一说出去,她一定会被人笑话。
  而王轩就不一样了,只是一个摆小摊的,年纪和自己一样大还不上学出来摆摊,说明家里肯定是没有人能给他撑腰的,她马上要升高中,父母打算将她送到繁荣的京城去上学,这时候借了钱,等到一放假她离开本市,王轩只知道她的名字,又是一个哑巴,年纪还这么小,根本就找不到她。
  思来想去觉得没有后顾之忧后,邹乐才开始刻意的接近王轩,只需要一两句暧昧不明的话语,上学放学前趁着学生不多来摊位前多说几句话,就能让这个小哑巴一颗心拴在她身上,在她借钱的时候毫不犹豫拿出全部家当给她。
  那些钱邹乐借的时候是说家里有急用,周转一段时间就好,而其实她是拿着买了个新手机,又买了个笔记本电脑,剩下的钱请同学吃吃饭,再买买漂亮衣服,她买的都是最好的,等到买完,剩下的也就所剩无几了。
  原本该按照原计划,远远避开王轩走,一直等到放假,她会提前去京城舅舅家住,到时候王轩根本找不到她。
  但昨天她在商场碰见了王轩,今天就看见王轩身上穿着一件她曾经在表弟身上看到的羽绒服。
  舅舅家家境比他们家好出太多,就算是这样,那件羽绒服也是表弟拖地一个月才磨的舅妈给买的,他洋洋得意的穿着那件羽绒服对着邹乐炫耀,说花了三千多,是个特别出名的牌子,穿着又暖和又威风,在学校里同学都羡慕他。
  邹乐从小到大都在暗暗和表弟比,比成绩比人缘比姥姥更喜欢哪个,看到那件羽绒服她就想要了,但王轩给她的钱她都已经花的七七八八,还因为钱来源不明,这些东西都要瞒住家人藏在学校里,根本不能拿出来跟表弟炫耀。
  最重要的是,她买的那些手机电脑,表弟都有。
  被比下去的感觉让邹乐很不开心,而最不开心的,还是看到了本以为已经把所有钱都给自己的王轩身上穿的那件崭新的羽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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