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毫无疑问,那就是火枪。
事实上,这个时代已经具备了火枪出现的所有条件。炼金师常配置一种被称为雪粉的东西,用于宫廷庆典中的鸣礼。这玩意就是配方错误的火药,燃烧速度慢,放进铜管里大多只能听个响。
大概再过一百年,火枪的雏形——火门枪就会出现。这种火器因为操作烦琐,需要两个人合作才能完成装填射击动作,一般情况下只能作为单发武器使用。而它的射速和威力,还比不上一个训练有素的弓箭手。
罗兰当然没兴趣去重演历史,和蒸汽机一样,他完全可以利用女巫的能力来造出具有实战价值的火枪。
“您没来时我看了下桌上的订单,”夜莺咽下最后一块面包,漫不经心地问,“您打算买那么多冰芒做什么?现在可是冬天,想喝冷藏的麦酒,直接在屋子外放一晚不就行了吗?”
上层贵族很喜欢在夏天用冰芒——也就是硝石来制冰,再冷却牛奶、酒或果汁享用。托季节的福,现在收购硝石价格十分低廉。
“做冰镇奶酪吃,现在的气温还不够低,得结冰才行。”罗兰忽悠道。
眼前的女子尽管不是敌人,可也不像安娜一般知根知底。和蒸汽机不同,火枪这种东西没有太多技术壁垒,一旦传播出去,显然对自己的种田计划不利。在没有摸清她的底细前,有些东西还是先瞒着比较好。想到这儿,他试探性地问道,“女巫共助会除了寻找圣山之外,还负责训练杀手吗?”
“不,她们只是群为了梦想聚在一起的可怜人,”夜莺摆摆手,“我加入共助不过是最近两年的事。”
“也就是说,你之前在为别人效力?”她那一手漂亮的投掷技巧没有人指导外加数年苦练是扔不出来的,罗兰对此十分确认,“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愿意收留女巫?”
“收留?”夜莺的神色变得有些奇怪,“怎么可能……假若知道我会变成女巫,他连大门都不会让我进去。至于后来,若不是我对他还有用的话,只怕早就被秘密处决掉了。”
“噢?能说说看吗?”
夜莺笑着摇了摇头,只不过这一次的笑容中多了些意味不明的情绪,“殿下,等到时机合适的时候,我会告诉您的。我知道您在担心什么,请放心,我在五年前就已经自由了,并不再需要为谁卖命。”
交涉检定失败,看来自己的魅力属性加点不高啊……不过她的回答也从侧面印证了自己的想法——至少在五年之前,她曾为某人做过一些见不得光的事。好在他利用夜莺似乎只是源于一次偶然,而非像自己这样,打算大规招募用女巫。
罗兰没再追问,继续低头画自己的图纸。
令他稍稍有些意外的是,平时老爱往跟前凑的夜莺此刻变得安静下来,房间里只剩下炉火燃烧的声音。等到罗兰抬起头活动酸麻的脖子时,办公室里已不见了她的踪影。
“走都不打个招呼。”他嘀咕了句,将手中的羊皮纸折好,装入贴身的衣袋中。
忙了几天,加上这张图纸,武器的设计——或者说是复刻,就全部完成了。
他打算制作的正是大名鼎鼎的燧发枪。这种武器久经历史考验,制作难度跟火绳枪相近,后装引火药,前装铅丸,射速能接近每分钟三发,用来对付没有智商可言的变异野兽是绰绰有余。
大多数动物不会爬墙,所以射击距离约等于城墙顶部到地面的高度,也就是十二尺。这个距离内就算用脚瞄准也不会打丢目标,而且子弹初速几乎不减,邪兽只要没进化出比钢铁还硬的外皮,基本都能做到一枪毙命。
燧发枪的缺点在于制作时间。它最开始时跟火绳枪一样,都是靠工匠一锤子一锤子敲出来的,从枪管到扳机,整枪制作大致要花去三个月左右。其中枪管是大头,得把铁片敲成圆管状,铁粉糊口,再钻膛刻上膛线。虽然用不到什么精密的仪器,但匠人必须是熟手才能做出合格的枪管。
这也是罗兰为什么要先造出一台蒸汽机的原因了。
有了蒸汽机,他就能利用钢钻头直接在实心铁棍上钻出枪膛,这样一来制作速度可大幅提高,也不需要手熟的工匠来操作,仅需要一个能固定铁棍的工作台即可。
第二十八章 凶疤
不过当罗兰亲自操作起来,才发现实际情况远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简单。
在后院里忙活了四五天,硬度较高的钻头倒是顺利做出来了,利用安娜的高温火焰,他可以很容易得到1500度以上的铁水。没有了温度的制约,常规炒钢法便能方便快捷地制得小批量钢铁——即用铁棒快速搅拌铁水,使生铁中过量的碳和其他杂质与空气充分接触氧化,反复几次后铁水冷却下来就能得到高品质的钢。
问题出在蒸汽初号机上。
这台原型机工作起来时噪音和震动都十分惊人,连带着钻头无法稳定地钻完整条铁管。在做粗活重活时,这种程度的震颤无关紧要,但加工枪管显然就行不通了。
想要改善这点,他就得先造出离心调速器来控制蒸汽机的输出功率,再用齿轮组合减少震颤,调整钻头的旋转速率。而加工齿轮又需要简易车床。这样算下来,罗兰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在邪魔之月来临前实现这一目标。
最终还是只能用老办法,靠铁匠的双手去一锤锤敲出来。大批量生产火枪的计划破产了,按边陲镇铁匠铺的数量,顶多一个月生产三四根枪管,这还是在停造第二台蒸汽机的情况下。
唯一的好消息是不用担心枪管的合格率。铁匠只管敲出大致的圆管,再由安娜统一进行合缝,效果跟镗刀削出来的无缝管接近,基本上可以排除炸膛的风险。
罗兰无奈之下只得修改了自己之前的计划,他原本打算招募边陲镇的猎人,组建一支火枪队——他们大多精通射箭,无论是弓还是弩,都是他们得心应手的武器。外加枪械培训耗时短,可以使他们很快具备战斗力。
可现在到邪魔之月最多造出四把燧发枪,如此一来就只能挑选猎人中最杰出的人手来打造一支精英小组了。这事罗兰决定交给铁斧去办,他在边陲镇待了十五年,也是公认最好的猎人。
……
布莱恩这半个月来过得并不开心。
特别是在街上遇见民兵队的时候,不开心的感觉就会加倍放大……甚至心底还有一丝不甘。
他觉得自己被王子殿下遗忘了。
一个月前被首席骑士叫过去时,他满心兴奋。与四王子近距离接触,接受殿下的亲口询问,这是何等幸运而荣耀的事。
他从小在边陲镇长大,虽然出身普通猎户家庭,但凭借自己的能力担任上了巡逻队长一职。他知道自己没法依靠家门成为一名骑士,只能等待机会立下功绩,接受上位者的册封。
殿下的询问让他觉得机会来了,显然四王子罗兰不愿放弃自己的领地,他在试图寻找对抗邪兽的方法。后来大肆兴建的城墙也证明了一点,毫无疑问,今年他们将在边陲镇度过邪魔之月。
想要在此地阻挡邪兽的侵袭,就必须组建一支敢于正面作战的队伍。布莱恩原以为自己是当仁不让的人选,他精通侦察、剑术和骑术,每年留守至最后点燃烽火证明他不缺乏勇气,但他万万没料到,殿下竟然打算从平民中选出一支队伍与邪兽战斗!
没错,一支纯粹的平民队伍,不止是他,整个巡逻队十人没一个通过首席骑士的审核。这简直匪夷所思,难不成殿下认为这群从没握过刀剑的人,会比自己更擅长战斗?只怕见到邪兽的凶狠模样他们就会溃不成军!
但殿下似乎是认真的……他不仅在训练这群乌合之众,还给他们配发了统一的服装。每天下午布莱恩都能见到这伙人穿着棕灰相间的皮甲,排成两列纵队从街上跑过。最开始时队伍还稀稀拉拉,最近已经越来越整齐了。
而自己,仍每天执行着枯燥的任务,看不到晋升的希望。
晚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时,隔壁传来一阵响动,接着门被推开,有人悄悄走了进来。
“喂,都起来。”来人低声喊道。布莱恩听出了对方的声音,是巡逻队的一员,外号叫凶疤的家伙。
他房里睡着五个人,除了自己和灰狗外,其他三人很快翻身而起,就像早有准备的一样,连外衣都没有脱下。
“队长,快起来,我有件重要的事要跟你说。”
凶疤在长歌要塞有个贵族亲戚,听说还是了不得的大贵族,因此他在队里的地位很高,布莱恩不好无视他,只得爬起来问,“什么事?”
灰狗也被叫醒过来,“这……这么晚了,你……你们不睡……觉吗?”
“我有桩好活介绍给你们,你们想不想被册封为骑士?”
“什……什么?骑士?”灰狗惊讶道。
布莱恩心里也是一跳,连忙问道,“到底是什么活?”
“你们都知道我叔叔希尔泰吧,他是公爵大人分封的伯爵,也是大人的亲信。这消息是他亲口交代我的,”凶疤压低声音道,“四王子准备甩开长歌要塞单独干,让公爵大人十分不悦。他决定让王子知道,谁才是西境的主人。”
“难、难、难道……你们打算……刺,刺杀……”灰狗一紧张就更结巴了,短短一句话半天都没说完整。
“怎么可能,”凶疤嗤笑道,“他再怎么样也是个王子,他若死了,就算公爵大人也庇护不了我们。我说了,这是桩好活。”
布莱特下意识觉得这笔交易肯定不像他宣称的那么简单,但册封骑士的诱惑实在太大,他忍不住开口道,“说来听听。”
“粮食。没有粮食,他就只能乖乖滚回长歌要塞。这桩活是公爵大人允诺的,只要我们能成功烧掉四王子买来的粮食,他就为我们举办册封礼,并且在要塞东边划一块封地赐予我们。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队长,你觉得呢?”
“你、你疯……啦,殿、殿下不是说了,今年……年邪魔之月很可能持……持续四个月以上,你把粮食烧、烧了,大家吃什么!”灰狗连连摇头道,“两……两年前的事,大、大家都忘了?”
“关我们什么事?”另一人不屑说,“反正我也没打算留在这儿,把莱恩大人的事办了,我们就能在要塞过安逸生活了。”
“没错,你们难道还想在这鬼地方吃一辈子的矿渣吗?”其他人也纷纷帮腔道。
见鬼,他们早就串通好了,布莱特心里一凉,除了自己和灰狗是在边陲镇长大以外,他们大都来自王国各地,对小镇根本没有任何留恋。见无力阻止,他只好转移话题道,“可是那些小麦都被转移到王子殿下的城堡里去了,门口有殿下的亲卫骑士把守,你们又怎么可能进得去?”
“所以我才要叫上你啊,”凶疤得意地笑道,“从小就待在这破地方,没人比你更熟悉这儿的环境了。我记得你曾说过,后山沟里有一处废弃水井,和城堡下方的水道相连。通过它,便可以悄无声息地直达城堡花园。你小时候不是还爬进去过么。怎么样,跟我做上这一笔,你今后也能成为骑士了——还是公爵大人亲自册封的骑士。”
不……骑士应该勇于和不公作斗争,应该不畏强权,保护弱者!单单为了公爵大人的私人恩怨,就置小镇居民于饥饿和死亡的威胁中而不顾?这样的骑士除了一身空壳外,还有什么荣耀可言!
他刚要开口拒绝,灰狗已经叫了起来。
“一、一群疯子!你、你们、居然敢打粮食的主意,我决、决不会让你们离开这、这里的!我要报、报告给……咳。”灰狗说到一半,声音陡然凝固,他难以置信地回过头,一名昔日的队友正站在身后朝他冷笑。黑色的匕首从灰狗腰后插入,匕身完全没入了身体。他颤抖了两下,张开嘴想说什么,却只能发出嘶哑的吸气声。
对方将匕首搅动两下,再猛地抽回,灰狗顿时像失去了支撑的布娃娃般,软软地瘫倒在地。
“怎么样?”凶疤靠近布莱特,后者甚至能感觉到他口中呼出的腥臭气息,“我想你应该决定好了吧,队长大人?”
第二十九章 怒火
边陲镇的领主城堡并非一开始就建在它现今所在的位置上。
起初埋设石墙基础时遭遇地下溶洞,地面突然发生塌陷,才不得不移动了位置。
而那些已经挖好的水道,大多在塌陷中被破坏,即使完好的,也因为改址重建而废弃。
布莱恩年少时经常在这些地道里钻来钻去,某天他意外发现有条路线竟可以从一口废井绕到城堡花园的水井中。布莱恩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父亲,结果却被吊起来狠狠揍了一顿。父亲告诫他擅闯领主城堡是死罪,一旦被发现就只有上绞架的份。
被吓唬住的布莱恩自然没再走过这条水道,但众人聚在一起喝酒聊天时,他曾不止一次吹嘘过自己能有直达城堡的本事。现在他简直后悔极了。
一行人除了灰狗,共有九人。也就是说,整个巡逻队都被凶疤说服了——能为王国西境的主人莱恩公爵办事,还有如此丰厚的回报,想来没几个人可以经得住这样的诱惑。
那口废井就在最开始塌陷的地方,现在仍是一片荒地。布莱恩被凶疤用剑顶着,夹在队伍中间下了井。小时候还算宽敞的水道,现在已显得十分狭窄。由于常年没人通行,外加水流改道,洞里不少地方都长出了藤蔓。
刺死灰狗的那家伙举着火把躬身走在最前面,他握着把短柄斧头,用来清除障碍。
布莱恩装成回忆道路的样子,心底却在思考脱身之计。
显然在这种行动极为不便的地方,他没有任何逃脱的可能。只有等到了城堡,才可能获得一线机会。到时候该怎么做?大叫两声引来殿下亲卫?不不……那样刀疤只需一抬手就能了结自己,必须先拉距离,否则他的下场就会跟灰狗一样。
想到灰狗,布莱恩的眼神又黯淡了几分。
在边陲镇还没建立前,他和自己就生活在这里,两人几乎从小玩到大,一齐加入巡逻队也是出自布莱恩的主意。没想到的是,他和自己一样,被推选为了巡逻队队长。
布莱恩曾为他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说话结巴的缘故,灰狗一直受尽轻视。如今,他终于得到了被认同的机会——至少在当时,布莱恩是这么想的。
可当灰狗倒下后,布莱恩朝凶疤怒吼时,凶疤却满脸讽刺地告诉他,大家推荐自己和灰狗当选队长的原因。
“傻子,巡逻队长可是要留守到邪魔之月,点燃烽火报警的。不让你们做,难道还要老子去冒这个危险吗?”
这句话像利刃一般刺入了布莱恩的心脏。
原来那些谦让……那些祝贺都是虚伪的假象,真实理由竟是如此丑陋不堪。他露出一副震惊与绝望交杂的神情,来掩盖心中汹涌而出的愤怒。简直不可原谅,布莱恩暗自咬牙,必须有人为此付出代价!
在干涸的的下水道中穿行了约半个时辰,众人终于听到了水流声。
这意味着他们离目的地不远了。
转过一个弯,前方顿时开朗许多,可容纳两个人并排站立。走在队伍最前头的人说道,“前面没路了,是口竖井。”
“怎么回事?”凶疤用剑顶了顶,问。
“叫他抬头看,”布莱恩沉声说,“我们已经到了。”
这条废弃的水道正好连通在城堡后院水井的中间处,当时修葺时可能由于疏漏,并未将这个接口封死。凶疤贴住井壁探头望去,脚下三尺是奔涌的流水,而头顶则能看到一小圈夜空。
他让人看住布莱恩,自己从背包里掏出捆绳子,系好挂钩,轻轻往上一抛。只听到当的一声,挂钩便牢牢地卡在井口边缘上。
凶疤顺着绳子,小心翼翼地爬了出去。很快地,他在上面扯了扯绳子,示意后面的人都跟上。
一行人费了老半天力气,才从井中爬出。原本只能远远遥望的城堡,现在已经矗立在他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