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明明知道自己有不认人的毛病,可是就是觉得她是该死的熟悉。
“郡王在这里做什么?”
“太女殿下?”
季凌霄笑道:“郡王还没有认住我吗?莫非是之前见得太少了?”
她一面说着,一面握住了李明珏的手。
他不知道为什么,竟没有避开。
李明珏的手不同于崔歆的手,崔歆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全身如玉体一般,触手温润微凉,而李明珏的身体却像是烧着的金丝炭火,温热紧致,带着淡淡的暖香。
若是夏季靠着崔歆,冬日团进李明珏的怀中,那是该多美的一件事啊,简直再风流不过了。
季凌霄的大拇指忍不住在他的手背上多蹭了蹭,李明珏冷淡的瞥了她一眼,眼尾像是黏上了桃花瓣。
季凌霄笑道:“原来郡王您也有如此乖巧的时候啊。”
李明珏皱紧眉头,“你到底是谁?”
季凌霄“嗤嗤”的笑着,伸出双手拉着李明珏的手落在了自己的脸颊上。
“你在做什么!”
他要撤走,季凌霄却死死按住。
“别动!”
她转而笑道:“你摸摸看。”
李明珏的唇抿紧,脸色更加难看了。
实话说,李明珏每次出门都被掷果盈车,女人们为了看他简直无所不用其极也是有道理的,他实在生的太好看了,尤其当他穿上锦衣华服的时候,周身的艳光简直无法遮掩。
可季凌霄现在最爱的却是他那张有棱角的,唇珠鲜明的唇,她已经肖想那里很久了。
“你仔细摸摸我,以后就能记住我了。”
季凌霄在心里道:即便我直接将你药翻强了你,你以后也算不到我的头上。
李明珏双手攥紧,冷声冷气道:“胡闹!”
他想了想,低声问:“你刚刚都听到了什么?”
季凌霄笑嘻嘻道:“你听到了什么,我便听到了什么。”
李明珏的唇抿得更紧了,都压出了白印。
可把季凌霄心疼坏了,她突然往前一探头,作势要吻他。
李明珏飞快地后退,眼尾更红了,厉声指责道:“太女殿下!”
“嗯嗯,”季凌霄一副死性不改笑眯眯的模样,“我真的很喜欢信安郡王你啊。”
李明珏的太阳穴隐隐作痛,怎么走了一个季凌霄,就来了一个李神爱,这些女人怎么都这么离谱呢?
是不是他站在那最高处就好了?
是不是只有这样,他才能不被这些人觊觎?
明明上辈子,他就只差一步了,他只是将杜景兰捅死了而已,整个世界就变了。
季凌霄简直爱死李神爱这个太女身份了,虽然她这个身份眼下就像是一座四处漏雨的破庙,不过,瘦死的骆驼终究比马大,即便李神爱再怎么不着调,这些人也不得不低眉顺眼任由她。
这种高高在上令别人不敢反抗的滋味简直太美妙了。
“殿下是来向圣上请安的吧?”
李明珏长身玉立地站在春雨中,仿佛化作了满园的春~色。
季凌霄盯着他轻薄的衣物下的肌肤,嗓子有些发干,咳了几声,才“嗯”了一声。
李明珏简直受不了太女这样如有实质的目光,仿佛视线中都带上了灼人的温度。
季凌霄正要离开,两人的伞擦过,李明珏突然低声道:“今日淑妃的事情还是不要告诉圣上为好,毕竟我们都属于晚辈。”
季凌霄猛地回头,目光如利剑,一下子劈开了他的心。
季凌霄点点头,笑道:“郡王你可欠了我一次。”
虫娘啊,虫娘,你想护着的季凌霄可是上辈子的季凌霄?
太女鞋底踩在积水中的声音渐渐远去……
直到再也听不见,李明珏才垂下了眼,用发热的掌心蹭了蹭自己的衣服。
季凌霄虽然有些喜好美人的小毛病,但是这并不会耽误她做大事,她此次前来是要解释一番自己在桃花宴上的所作所为,即便崔歆和郭淮都非朝中大臣,却算得上是有影响力的名士,她身为太女如此作为很难不会引起圣上的猜忌。
上辈子,同床共枕这么多年,大概没有人会比她更懂李琼的心思了。
他有时候会办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许下些没有脑子的承诺,但绝非是昏庸的君王。
“太女殿下久等了,陛下刚跟几位老臣议完事。”杜公公殷勤地替她举着伞。
季凌霄掸了掸衣服,低声问:“父皇心情如何?”
杜公公朝门口努了努嘴,正在这时一个头发花白却根根不乱的男人双手捏着笏板从门里走了出来,这男人虽然年纪很大,但依旧腰板笔直,健步如飞。
此人正是一笏板而天下知的御史大夫陈子都。
季凌霄站住了脚步,执弟子礼恭恭敬敬站在一边。
从陈子都老去的容颜上依稀能够辨认出他年轻时定然也是一位美男子,季凌霄只恨自己生的晚了些。
好在这陈子都还有一个老来子,生的也不赖。
老臣陈子都突然感觉后背凉飕飕的,就好像有人在算计着他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到周末可以休息啦~太棒了!
虽然女帝一直在说太女不着调,其实天底下最不着调,最混不吝的就是她了,偏偏她还就是有魅力。
这往后还有很有趣的脑洞,大家慢慢看~
☆、第十一章
“太女殿下。”
虽然陈子都比李神爱大好几番儿,却仍然君臣有分,丝毫没有倚老卖老。
季凌霄的姿态更敬重了,忙扶住陈子都,低眉顺眼,一副乖学生的模样,“陈大夫是国之重宝,阿蛮不敢当此重礼。”
陈子都脸色一肃,季凌霄的手下意识地缩了回去。
“这都是为臣子的本分。”
季凌霄讪讪一笑,看上去竟更加乖巧了。
陈子都虽然为人严肃,刚正不阿,却并非是迂腐之人,更何况他这一辈子最大的软肋就在自己的老来得的一子身上,季凌霄上辈子拿捏住了他的儿子,又表现出比其他人更加优秀的才干,而且并未将这大周江山改名,陈子都最后便也成了女帝的重臣。
季凌霄刚想跟陈子都多聊两句,自门内便又转出一人来,此人与季凌霄打了个照面,却只是点了一下头,便硬邦邦地自她身边走过。
跟在他身后的则是将胡须修剪成整整齐齐山羊胡子的太师贾遗珠,贾遗珠见到季凌霄,微笑着捋了一把胡子道:“先恭喜殿下了。”
季凌霄一懵,“何喜之有?”
贾遗珠望着陈子都道:“莫非你还没有将这件事告之殿下?”
陈子都淡淡道:“陛下还在考虑之中,并未下决定。”
贾遗珠笑了笑,“那老臣我便也不必多嘴了。”
说罢,他便摇摇晃晃的离开了。
你等着我去找你孙子去!
然而,下一刻季凌霄就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是女帝了,那条围着自己打转的“小哈巴狗”,现在也应该成了杜景兰的吧?毕竟他也只不过是爱慕她的颜色而已。
陈子都仍旧脊背笔直,目不斜视,“这件事陛下会告之殿下的,这是一件好事,太女殿下不必忧心。”
果然先帝留个李琼的三位老大臣中,唯有陈子都是个面冷心热的人。
季凌霄低低应了一声,恭恭敬敬地目送陈子都离开。
或许她这番所作所为和之前太女相差略大,连杜公公也忍不住问:“太女殿下近来是跟御史大夫陈大人交好了?”
季凌霄轻笑一下,“只是听说了一些事情,感觉陈大人真是个好大臣。”
就像是在人背后骂他是笏板成了精的人不是你似的。
杜公公咬着下唇,嘴角抽了一下,飞快地低下头引着季凌霄到了门口,他自己站在门口,立刻地转过身子。
季凌霄此时已经注意不到别的,她的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这座宫殿里。
李琼曾在这里批阅了一辈子奏折;她曾在这里伴着李琼批阅奏折,也曾自己坐在金椅上,享受着被权力包裹的滋味。
权力就像是明明已经脱光了衣服,却硬是要半遮半露、欲拒还迎的美人,引诱着人一步步深陷其中。
李琼常用的墨是龙纹墨,制墨时添加了香料,以至于他写的字都带着一股旖旎的香气。
季凌霄曾过问他为什么一定要用这么这种墨,李琼却将她揽在怀里,鼻子贴着她的鬓角,细细闻着她鬓云中的香气,低声道:“因为这墨无论是触感还是香气都像极了我的阿奴,用着这种墨就像你陪在我的身边,我现在可真是一时也离不开你。”
没错,季凌霄的小名也叫“阿奴”,她也曾怀疑李琼为自己第一个孩子起这个小名的用意。
直到李琼笑眯眯地对她道:“你不觉得神爱很像你吗?”
“就像是我们两个的孩子。”他温柔地低下头,大手覆在她的小腹上,声音能够拧出蜜水来,“没有关系,你不给我生孩子我也一样能给你拱上后位。”
“神爱以后就是我们两个的孩子,你瞧,神爱这双眼睛活脱脱就是你眼睛的样子。”
季凌霄的眼睛狭长,眼尾上挑,不笑时这双眼睛颇有威严,若是她的神情柔和一些,这双眼睛便像是自己长了翅膀,媚眼乱飞。
明明李琼和郑贤妃的眼睛都不是这样的,这李神爱也不知道从哪里继承来了这样一双像极了季凌霄的眼睛。
哦,差点忘了,这李神爱并非李琼的亲子,难道那个男人有着这样一双眼睛?
“神爱……神爱……”
李琼抱着她笑眯眯道:“我是天子,便是神,你是我的唯一所爱,这个名字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