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如果宗祁那时候没有在阿富汗逃出去的话,估计会被送到耶路撒冷去。
想到上辈子那些劫机的人,宗祁的眉眼间有些阴翳。
听他们的语气,明显还是对伦敦有所顾忌,不然也不会等到上辈子自己上了飞机后才动手劫机。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肯定带了枪,不过却碍于这是闹市区而不敢大肆动用。
只可惜,这辈子在他们眼中的目标,早就不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少爷了。
猎物和猎人的身份,早就发生了转换!
宗祁敛了敛心神,他抽出匕首,毫不犹豫的将自己裤腿上的反光带徒手拆下来。
……其实他本来是下意识是想把裤子脱下来的,只可惜他除了七分裤内里只有一条小内裤,脱到一半生生终止了自己不理智的行为。
没办法,上辈子遗留下来的惯性思维。
现在——空出时间让自己有思考余地并且规划详细计划后,第一步首先就得去吸引他们的视线。
宗祁掂量着手中的反光带,反手就将它绑到手腕上,袖口尖锐的匕首就要出鞘。
嘿,他也是有枪的啊,谁怕谁?
他撩起衣服就要去拿枪,刚刚伸到裤兜里,下一秒却被手中枪把惊人的烫意吓得缩了回去,灰眸里尽是惊疑不定。
卧槽咋回事???
宗祁愣了一下,愣是不信邪的再往口袋里摸去,结果差点没被烫的嗷嗷叫。
与此同时,那个沉寂了七天的,玄奥无比的声音再一次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冰冷没有感情,不似人间之音。
【抱歉,主君,现在需要为您紧急播报一个非常不幸的消息……】
宗祁:靠,直觉是件很不好的事情。
这个声音再次出现,本身就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
另一头,刚刚才开着车从第三层地下车库出去的威斯敏斯特公爵也被堵在了停车库的出口处。
伦敦西区的繁华无需过多阐述,更何况现在还是周末,如今恰好要到正午,人流来来往往多如牛毛,将这里堵得水泄不通。无数大大小小的车辆都被堵在狭窄的道路两旁,缓慢的爬行着,从上往下看就像一只只不同颜色的蚂蚁。
偏偏这个时候雨还没停,淅淅沥沥的万千毫毛白雨从阴沉的云端坠落而下,无声的隐匿到大地之中,将路边矗立的黑色路灯都氤氲住。
“啧。”
拉斐尔不耐烦的按响了喇叭,调转方向盘就往一旁另外一条路上拐过去,想要脱离主干道上拥堵的车潮。
四周的车看到他纷纷自觉后退的后退,让路的让路,废话,这么贵的车,要蹭一下恐怕一年的工资就得赔上去了,没人想要上去以身犯险。
于是威斯敏斯特公爵十分轻易的就压到了另一条马路上,v8变速箱光速换挡,在科尼赛格身上实现了输出1018马力,顶级的ccxr系列浑身都是碳纤维材料,加速无声无息,将挡在车前的空气片片切割,像是穿梭在这片复古城区的幽灵,引得路人驻足眺望观看。
这条路通往伦敦大名鼎鼎的红灯区,白天的时候车辆倒是比那边少了不少。
可惜的是,这条路虽然没有之前那么堵,但是行驶依旧缓慢。
拉斐尔再手眼通天,也不可能现在就打电话让自己的私人管家将直升飞机调出来,于是这辆顶级超跑也只能乖乖的排队,在一众mini和沃克斯豪尔中缓慢等候。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几欲要连接成一片雨幕,从天空穹顶直落而下,又被车窗玻璃毫不留情的隔开。这么大的雨,却丝毫阻挡不了行人游客们高涨的购物欲,无数打着伞的人依然拥挤在道路两旁,嘈杂的声音被雨声掩盖。
车内放着布鲁克纳c小调第八交响曲,小提琴的颤音随着琴弓一起抖动,竖笛的声音悠扬诡秘,它们齐奏的声音似云光初开,也似夜幕低沉,将人拉入启示录,沉入深渊之底,走向天堂之门。
就在这一片雨幕中,拉斐尔疲惫的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神思漫游,转头间忽然顿住。
他在侧窗的小巷里看到一个他绝对意想不到的人。
因为里面发生的那幕现场直播实在太惊悚,以至于威斯敏斯特公爵阁下都纡尊降贵的将茶色车窗降下,震惊的眨了眨那双如同爱琴海般碧蓝的眼眸。
小巷内的黑发青年嘴角挂着猖狂的冷笑,一脚踩在彪形大汉的肩膀之上,将原本就被打懵逼的大汉直接踩跪下,痛的在地上求饶。
因为相隔太远,他们的声音全部被雨声盖住,只能看得见那一串毫不留情的动作。
接连成串的瓢盆大雨轰轰烈烈的下着,竖琴的拨弹如泣如诉,他有些过长的黑发被漫天雨水一缕一缕黏在身上,黑发青年却不闪不避,反倒昂起头来,袖口处微微露出程亮的刀尖。
透明的水珠自他的眉心滚过眼窝,顺着高挺的鼻尖,形状优美的脖颈,滚到瘦削的锁骨,最后没入破破烂烂的白袍中,伴随着小提琴独奏的戛然而止。
虽然隔得远,但是拉斐尔却看得分明,他微微眯起眼睛,摘下镜腿刻着小莲花标志的lotos墨镜,镜架上的黑钻石迷离晦涩,正如同它主人此刻的心情,无法轻易平静。
在黑发青年苍白的脖颈下,有一枚血红的蔷薇十字正透过湿透的白袍灼灼发亮,咆哮着发出再度降临于世的怒吼。
第16章
【抱歉,主君,现在需要为您紧急播报一个非常不幸的消息……】
【您接下来的一周都无法使用任何“金钱”概念的东西,例如您刚刚购买的枪,例如您之前使用金钱购买的一切……】
“啥意思?”
宗祁乍一下有些懵逼,“等等,不对啊,我记得所需的代价不是已经支付了吗?”
他前几天可是把拉美尔庄园的暗室地毯式搜索了一遍,举着有道翻译官逐字逐句的翻译,这才在某张手稿上确认了这个炼金术制品已经是完成体形状,不会再向使用者索取代价后,这才稍稍安下心的。
结果现在这张卡告诉宗祁,这是在驴他???
宗祁:我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黑发青年反手掏兜,想要把黑卡掏出来好好质问,结果却不想扑了个空。低头一看,自己一身明亮亮的减速带卫衣早已经不见,而取而代之的这件破烂白袍真是越看越眼熟……
草!!!宗祁怎么可能忘记!!!这身衣服可是他饿死前穿的那一身啊!!!
上辈子在阿富汗那个地方可真是鸟不拉屎的很,宗祁差不多一年才换一次衣服,跟随下雨频率随时调整自己的洗澡频率。好不容易在第三年的时候捡到一件白袍,碍于白袍的下摆太长,宗祁还在夜晚繁星密布的时候小心翼翼的将这件衣服搭在露天的水泥地上,用匕首一点一点裁剪,修到他长及小腿的地方,兴冲冲的穿上。
然后一穿就是好几个月,最后宗祁被逼的走投无路,只能跑进兴都库什山脉。
兴都库什山脉是亚洲中南部一片高大的山地,大部分都位于阿富汗境内。那里山脉绵延起伏,低处是深深浅浅的草地和沼泽,往高一点就是牧场,许多牧羊人在这里畜牧。最高的地方则是一片圆锥形的山头,因为海拔的缘故气温骤降,皑皑白雪冷冽的包裹着那里,积雪终年不化,在深蓝色的天空幕布下冷的像是地狱尽头。
为了逃避追捕,宗祁在山脉里跑了很久很久,手脚早就没有知觉了,最后连血液也结冰成冻,饿的灵魂离体而去。
反正总而言之,这件白袍外加一把生锈的匕首就是宗祁上辈子身上仅剩的唯二遗产。
【代价的确已经支付,所以您不需要支付额外代价,这属于炼金术范畴上的后遗症。】
“所以——意思就是,我并不需要支付使用黑卡的额外代价,只需要承受一个礼拜的……的cd冷却期?”
宗祁有些似懂非懂,那不就是打游戏的时候放大招,放过一次之后需要一段时间冷静期的意思嘛。
【抱歉,主君,我不过是一个物品,不具备任何智能。这只是一段被设定好的回复,我无法回答您的准确问题。事实上,这段对话也是直接投影到您的脑电波中,尽量以您的理解力为主观解码的一段讯息,您如何理解完全取决于您的主观思想,我不过在阐述一个客观事实。】
宗祁:……
狠。绕一下把我还绕晕了,hai!
“那我要怎么知道什么东西我能用,什么东西不能用?”
宗祁问完这句话后才觉得自己说的是废话,因为他摸遍全身上下,只在长袍内里的小兜里找到一把铁锈斑斑的小刀和玫瑰十字已经完全变成银色的黑卡。
他脑海里出现一个极为可怕的想法。
之前黑卡提到了【不能使用之前金钱购买的一切】。
难道,难道,该不会是……
【您可以动用此刻您身上的一切资源。】
【若是您不小心接触到了其他“金钱”,因为契约的作用,您会感受到警示。】
宗祁:……
他身上就三样东西。
遥想一分钟之前,他嚣张的想“嘿!我也有枪!”的猖狂模样,宗祁不禁泪流满面,悲从中来。
他七天前才刷卡买下的超级豪华大庄园,躺在资本主义超软羽毛床上吃早餐的美妙生活,他帅气酷炫的衣服,刚到手还没焐热的枪。
全部都没了,就像大招潇洒过后的漫长cd,一朝回到解放前,连衣服都变成了新手装。
“你还我信用卡来啊!!!我不要你这个破卡了!!!”
“我!到底!有没有钱!!!”
大概是宗祁直面人生的森森恶意,于是在变装过后很好的将五个跟踪者给分隔开来,首先就找了其中一个看上去最贼眉鼠眼的来捏软柿子。
在进入黑卡一周的冷却期后,宗祁身上的衣服着实有些扎眼了。破破烂烂的,一看就绝对不合身的白袍,看上去就像一个赤身裸体的人仅仅披了个亚麻袋般,惨不忍睹。
他顺手抽出那把锈迹斑斑的小刀,虽然看上去不怎么样但聊胜于无,在现阶段宗祁的武器全部被关小黑屋的时候只能勉强用着。
“老大!我看到那小子了!可恶,刚才肯定是我们没看清楚,让这小子进店里去换了身衣服,这才追丢的!”
宗祁的目标果然上钩,那佣兵半点不觉得宗祁能有什么超出富家大少爷之外的能力,没有任何警惕便尾随了上去,根本就没有费心隐藏自己的跟踪,甚至还敲了敲耳麦,连接到无线电的佣兵公用频道分享最新情报。
“行,你打开定位器先跟上去。”
“好,老大。”
按理说这么个富家大少爷根本就不需要出动五个国际佣兵,但奈何金主有的是钱,挥挥手便出动了他们五个兄弟,不过也好,等拿到钱后第一个发现小少爷踪迹的辛各肯定占大头。想想这笔单子能够赚到的钱,辛各就觉得自己仿佛已经置身法国巴黎中心的奢华酒店,美酒美人尽在怀中。
宗祁的速度很快,为了避免五个人一同围剿他,他从消防通道出去之后专门挑大门走,紧急调动起刚刚惊鸿一瞥还残留在脑海中的伦敦西区地图,脚下忽然加速,头也不回的冲进雨幕中,一脚蹬在水坑里,路边撑伞的行人纷纷惊讶的看着他的背影,连忙闪避开来。
“这小子怎么跑这么快!”
辛格骂骂咧咧的只能跟着冲进雨中。
外面的雨水如同帘幕般冲刷而下,即使是多雨的伦敦,一年以来也少有如此来势汹汹的大雨,就像是为几天前下午短暂的晴朗天气做偿还般猛烈。
这个时候外面在逛街的人依旧很多,打着伞更是遮蔽了许多视线,一不小心就会跟丢。好在宗祁的衣服显眼的很,和破亚麻袋没什么两样,穿上后就是这条街最靓的崽,十分显眼。
于是辛格就这么跟着宗祁冲入了位于伦敦市中心的soho区。
soho区是伦敦市中心著名的红灯区,夜晚这里花红酒绿,灯火彻夜不息。
但现在毕竟是上午,上午的soho区很多酒吧正好打烊,来来往往的行人也没有牛津街那边那么多,就连彻夜守在这里的警察保安也已经下班。除去人影的阻隔后,辛格轻而易举的就能看到那道白色的身影拐进了一条狭窄的小巷。
机会!
他顿时一阵狂喜。
虽然不知道这个小子为什么会忽然跑起来,更不知道这小子为什么会忽然自己跑到巷子里去,反正这些疑问现在半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简简单单就被送上门来的绝好机会。
辛格反手往腰兜里摸了摸,将一把黑漆漆的手枪拿了出来。
他甚至都没有往里面上子弹,料想那个大少爷在看到枪的时候就肯定吓得屁滚尿流。
在辛格踏入这条巷子以前,他都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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