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
牛群来得很快,很快距离近了,又一眨眼,它们已经停在集市口上。郁夏没想往里去占好位置,她冲勇士们使了个眼色,让大家从牛背上下来,刚下来,就有人上前寒暄:“有段时间没见了,阿夏你今天带来什么?就这几个筐子吗?”
“当然不是,是筐子里装的东西。”
如今这个天,只穿个亚麻衣服郁夏是受不住的,但又没冷到夸张的地步,她就穿了个亚麻布裁制的打底衫,下面套了条同材质的小短裤,再穿上取掉毛内胆的皮裤,裤脚扎进松糕底的翻领短靴里,出来之前还顺手拿了个兔毛披肩。他长长的头发让乔越给辫起来,临出发之前郁夏还问乔越要不要一块儿来,乔越想了想这些原始牛对他的态度,再想了想前次石头回来之后一脸苦逼去找巫医求药……
想想还是算了吧。
这个受罪……哦不是出风头的机会句让给部落里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
就像乔越预想的那样,为了赶早到集市上,这一路郁夏把牛群驾得飞快,她骑过的动物宝宝不知道多少,很放心并且很享受,而其他人就苦了个逼。直到从牛背上下来大家才缓过劲儿,想伸手揉揉颠到麻木的屁股墩儿,别的部落的就搭话来了。
他们不仅好奇郁夏带来的东西,也好奇郁夏这身行头。
对各大部落来说,日常服饰就是皮裙,按季节分厚薄长短,雪季多披两层皮毛就完事,这么齐整的打扮是头一回见到。不仅衣服料子新鲜,贴身的皮裤也很性感,完全展示了一双修长美腿,还有那双皮靴,让穿着绑带皮底鞋的家伙们看直了眼,环臂上的兔毛披肩也蓬松慵懒……
郁夏本来就好看,再加上人靠衣装,这么收拾出来简直能让人看直眼。
其实在部落里郁夏没这么讲究,今天不一样,不仅是她,她带出来这些勇士也是仔细收拾过的,走这趟首先是换东西,也想显摆一下烈阳部落目前的好生活,让大家睁大眼看清楚,有过不下去的赶紧来投靠。
想着开春之后又要种地又要搞建设,很需要人手,哪怕部落不算小,感觉还是不够。人不够,就得吸收周边的小部落,慢慢扩大规模,从部落变成村庄变成城池。
这个规划实际是乔越做的,他陆续同首领商量过好几回。现在要过上更好的生活,就要从无到有变出很多东西,在原始社会你又不能指望机械化,就要靠人力,烈阳部落只有这么多人,他们不仅要打猎采集种植还要投入制造建设生产等等,怎么算都排不开。
像现在,做什么都要召集全部落一起来,现有这些族人要学的东西太多,效率就低。
按照乔越的设计,来年要做的事非常多,同时进行的就会有好多样,种地的应该专门研究种地,搞建设的也应该专心埋首工程建设,这样效率才能提起来,这样的话,现有这些人就完全不够用了。
思来想去,吸引别人前来归附是变强之后一定会走上的路。你需要人手,别人想跟着过好日子,双方一拍即合。
这次过来,郁夏是肩负有使命的,她的使命就是装逼。
要装到位,装得自然,要让别人看了就眼馋,眼馋到回头逢人便说,说那个烈阳部落你知道吧,和从前真是大不一样了……
好在郁夏经常都是风云人物,不用特别做什么,一亮相就有气场。她一派镇定任由别人打量,同时也在人群里扫了一圈,就看到好些个熟人。
飞羽部落的在,他们拿来做交易的当然还是盐。
棕熊部落也在,郁夏还看到当初缠着她说想骑牛的青年。
看郁夏打量过来,对方还给了个笑脸,问美女姐姐你穿的什么,那是用什么做的?
郁夏抬了抬手臂,亮出打底衫来:“你问这个?这是我们织的布。”
“怎么换?能不能给我摸摸?”
郁夏就笑了,说:“我们自己用都还不够,这个不换。今天只带了肉丸过来,给你尝尝?”
说着,她就取了根竹签子,掀开框里的木板,从壁沿薄薄的石锅里叉出一颗炸肉丸,往前两步递到那青年面前。
要是刚出锅的肉丸子,那是非常香的,这个已经放凉,口感上会有一丢丢折扣,但只要想想各大部落的生活水平,这个已经很美味了。郁夏示意青年接过,青年接过去之后迟疑了一下,然后才将整颗丸子塞进嘴里。
塞进嘴里,咬开,才咀嚼了一下,他双眼就瞪圆了,非常惊讶的样子,跟着是完全享受的表情。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好吃!
超!级!美!味!
咸香的丸子,酥脆的表皮,那是从来没尝到过的好滋味,油炸食品就是这么馋人,吃完还想要,想要更多!
一颗丸子的时间,青年恨不得跪下来感谢天神,这是天神恩赐的美食!和它比起来,之前吃的那些肉都不是人吃的!
“你们要什么?这怎么换?”
看他这样,其他人窃窃私语,有相熟的指名问他:“喂,你说说是什么感觉?好不好吃?”
青年并不搭理他们,只是一脸热切盯着郁夏。
其他人就抗议了,说也要尝尝,最后商量的结果是让每个部落派一个人来尝尝。
看他们兴冲冲的领丸子,青年好心提醒他们,能走的赶紧走,千万别尝,尝了你就完蛋。
他这话没人信啊,白给的咋能不尝?当然要尝?
看着傻子们拿签子把炸肉丸往嘴里塞,青年还在心里给他们配音:完了完了,全搭进去了。
享受是短暂的,尝过这样的美味之后,你对自家食物的嫌弃才是永恒的。就不说今天能换到多少,哪怕全换回去还能让你一个人吃了?你分到的塞牙缝都不够,接下来怕是要被迫减肥。
果然,肉丸子入口那一刻,所有人都是享受的,品位和咀嚼的时间毕竟太短,一回过神,嘴里只剩余味,再品一品,余味都没了。
“好吃!我活到今天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这是肉吗?这是什么肉?这也太香了吧?”
“说说是怎么做的?”
“怎么换啊!”
“不管怎么换,我们山鹰部落全要了!”
“你要人家就换给你?你倒是听听人家换什么!”
山鹰和玄雷这两大部落都要打起来了,这时候有人问:“听说之前有好长时间你们部落都飘着香味,是在做这个?”
郁夏还没应答,跟她出来的勇士感觉屁股墩儿舒服一点了,抽空用看土包子的眼神看了提问那家伙一眼:“那个比这香了不知道多少倍,能是一样的?当然不一样。”
“那才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说到这里,几个哥们也争起来了,他们在争石板烧、火锅、闷烧各种肉和腌腊制品到底哪个最好吃,这在烈阳部落属于每天都有人吵,但是吵不出个结论的棘手问题。
听他们争了几句,就有人品出不对味儿了。
这么好吃的丸子竟然不在美味之列?凭什么呢?
都不信这世上还有比丸子更好吃的东西,你非说有,那就弄来尝尝!
“……那行吧,你就继续认为肉丸子是最好吃的东西,也不影响。”人活着是要一点信念支撑的,炸肉丸子来交易皮料纯粹是因为肉丸子好做,它咋能算最好吃的?它排不上!
虽然排不上,看别人有得吃自己没得吃,感觉也挺不是滋味。就有兄弟伸手掏了掏兽皮袋,从里抓出一把红红绿绿的脆片,咔嚓咔嚓咬起来。
有人带头,其他人也纷纷摸出脆片,边啃边想着回去得整点好吃的,看别人吃肉他们啃脆片,这像话吗?
这几个边馋肉还边抱怨,说这么远出来都没煮截香肠给他们带上。别说香肠了,家里的小兔崽子都有油渣吃,他们只有脆片。
郁夏同其他部落能做主的说他们主要换皮子,最好是带毛的皮子,有多少都可以拿来,这里的丸子要是不够,记个数,过两天给补上。她这么说,本来为了抢一口吃都要打起来的才消停了,集市又恢复了本来的秩序。陆续有人拿毛皮来换肉丸子,部落也有,个人也有,换到之后全小心翼翼收起来,生怕蹭脏了打撒了。
其他部落拿毛皮换到炸肉丸子之后陆续退开,棕熊部落的青年却没死心,他不仅惦记吃的,还惦记穿的用的惦记人家的代步工具。
在他看来,烈阳部落简直就是福地是仙乡。
“这个布,这个衣服,这个鞋,真的不换?”
“你要什么都可以谈。”
棕熊部落是个生活在深山里的部落,他们族中勇士都强悍,是同山林猛兽搏命活下来的,也因为这样,这个部落人口一直增长不起来。
其他部落总会有老弱病残,他们就少,可以说是精兵一支,驻地偏远,规模不算很大,总归也没人去招惹。
郁夏听说过棕熊部落的事情,还想着如果说要发展势必要吸引别人归附,她就倾向于这样的部落。
这种部落强,负累少,吸收过来不管是搞建设或者编成作战队伍都不费劲。同样的烈阳部落的好生活对他们也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们武力的确强,生活品质真的排不上,族里能做手工的就少,烧肉炖肉也很马虎,还不如被郁夏改善之前的烈阳部落。
郁夏觉得,他们和棕熊部落之间应该是有吸引力的,看青年执着于交易,还什么都想要,她就勾勾手指让人过来点,看距离差不多了,才附耳说了几句。
刚开始,对方有翻脸的迹象,又听了几句,就换上沉思的表情。
郁夏并不担心青年会暴怒,还笑了笑说:“你可以回去同你们首领或者长老慢慢商量,还可以过来我们部落看看,草率拒绝的话,会后悔的哦。”
有一点她说到青年心坎上了,最近几个月烈阳部落动静太大,又因为有牛兽群护卫,谁都不敢到近处窥伺,这段时日以来关于他们的传言很多,有多少真多少假完全摸不准,有这个机会,他也想光明正大去瞧瞧。
看看这女人口中别人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是什么样。
看看他们部落是怎么个生活。
……
看明白青年的想法,郁夏没再多说。既然想换的东西换到了,他们就准备折返。牛群就像来时那样,匆匆而去,看他们走远了,有人拍拍青年的肩:“她跟你说什么?”
青年理都不理拍他肩膀那人,带上本族的勇士也准备回。
得回去商量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w=
☆、第120章 原始社会种田记
将换到的皮料捎回部落,首领让她先挑,郁夏随手取了两张。族人嫌她拿得少,又扒了两张品相好的,硬塞过来。
郁夏推辞不去,便收了。
她想到棕熊部落那个青年的态度,往旁边走了两步,给首领使个眼色,首领赶紧跟过来,问怎么了。郁夏将事情说给他听,提到棕熊部落,首领十分心动,这个部落是谁都想吞并的,他们作战能力实在强,又有股狠劲儿,同样人数下打起来不太会输。
心动归心动,这事终归没底,他问郁夏怎么看,郁夏想了想说十拿九稳。
她这么自信,首领相当意外,这时乔越也过来了,替她解释道:“阿夏的意思是,只要他们好奇就会想过来看看,只要过来看了就没跑。”
试问谁能抵挡成吨的美食攻击?回来这一路郁夏把宴客的菜色都排好了,准备拿出看家本事好好招待即将过来做客的棕熊部落的勇士们。
听乔越这么一解释,首领大彻大悟。
这就是个套啊,郁夏明晃晃的给人下了个套,还不怕人家不钻。现在周边部落都在好奇,好奇他们整天捣鼓些什么。这个时候,烈阳部落开门请他们前来参观,他没可能不来,哪怕没有合并之意,只是借机探底他也会来。来还不是一两个人,怎么说都得有一队,这一队勇士就是出来送的,明摆着有来无回。
想想看火锅腊肉石板烧,他来了就不会想走,走不掉的。哪怕首领不答应,其他勇士也会反过来劝他,劝他趁早同意合并。
你不干,别人总会干,烈阳部落壮大之势不可阻拦,与其被迫并入,不如主动归附,先来总归地位高。
这么一琢磨,首领想到棕熊部落就跟思念亲人一样。
远方的亲人啊,你可快点来做客吧!
之后的两天,首领把这事传达到部落里,让大家都把山洞收拾收拾规整规整,肉别藏了,都挂出来,吃的摆出来,多给小孩子兜里踹点东西,什么脆片啊果干啊都给拿点,让他们吃,吃给人家看,看看我们部落的孩子多幸福。
等待了几天之后,那青年率领的棕熊部落观光团果然如期而至。他们一行将近二十人,到烈阳部落门口就被发现了,立刻有人上前来问话,听说是他们,就有人请客人等等,赶紧往里传话去。
“来了来了,他们来了!快,请首领出来,也给阿夏传个话,通知到全部落,让他们收拾收拾,按说好的来。”
说好的就是能怎么装怎么装,让棕熊部落的感觉自己就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出来一看,人家住得好,穿得好,吃得好,武器也好……
你苦心追求的东西是别人已经拥有的,别人追求的东西你想都不敢想。面对这样巨大的落差,你面前还摆着一条奔小康的捷径,那你挣扎什么?
来之前,棕熊部落是仔细商议过的,首领、长老和勇士们都不舍得放弃这次机会,他们想看看烈阳部落现在是什么样子,就指了一队强大并且靠谱的人跟青年出来。
这青年是首领的儿子,自他成年,外出办事都由他带队,本来挺放心的行程,就在见过别人的繁华美好之后,观光团里的兄弟心态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