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

  那一餐饭,许言食不知味,又是在犹豫是否与她坦白,又是在纠结是否要继续人面瓦当的这张脸。
  既怕有朝一日真相被揭穿,美梦顷刻幻灭,自己变作了挟利器骗人身的渣男,又担心榛榛曾看过自己最俊美无双的样子,就再难接受他真实的那一张素颜。
  一个是担心网恋见面的“见光死”,一个又是担心人面瓦当的“见光死”。
  许言悔不当初。
  父辈传瓦当与他,特登嘱咐不可用作人面。
  可他难抵诱惑,画出人面瓦当的那一刻,曾拥有过的所有自信都在这张脸面前被一击粉碎。
  像套上了一张举世无敌的□□,就再也没有摘下的勇气。
  苗榛榛性子直率,一餐饭了,难过的神色都像白纸黑字写在脸上。
  他送她回家的路上,听她小声咕哝一句:“被甩一次,伤一次心,才能攒够人品,遇到你?”
  许言像吃下了一枚酸枣,心头又酸又涩,被她无心的只言片语,撩拨得溃不成军。
  走到路口的时候,终于忍不住,他伸手攥住了她的手。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两人手牵手,心跳如擂鼓,沿着人面瓦当的脸轮廓一直走。
  明明这范围内那么多可以住家的小区,苗榛榛却偏偏住在清河桥的对面。
  正正好,出了人面瓦当的那张脸。
  许言傻眼,他送她上楼,就出了人面的范围。只要踏出一丁点,就会霎时现了原型。
  如此,才有了之后千般万般的纠结。
  两人如今这般不上不下,不过是因为许言最初的一念之差。
  一个谎话,要有一百个谎话来圆。从此以后,约会只能选在附近,时间需要预约和固定。害怕苗榛榛问及大学和工作,于是许言选择了人面瓦当范围内的联合大学和农行支行。社交网络中不敢放两人合影,一场光明正大的恋爱,谈的却像是在偷情。
  林愫皱着眉头,终于忍不住劝他,说:“你这样长久下去,瓦当反噬欲念愈强,迟早会精神失常的。”
  宋书明附和道:“这样对榛榛也不是好事。你一会儿情深一会儿冷漠,一会儿约会一会儿消失,小姑娘家家的,很容易没有安全感。”
  “何况现在的局面难以为继啊,你能骗她一时,难不成骗她一世?”
  “何况将来还有结婚的打算,总不能套着头套去见两方父母?”宋书明循循善诱。
  许言咬牙,低头半响不语,末了终究点点头,说:“我知道了。”
  苗榛榛隔了几天,打电话与宋书明哭诉,说许言好端端的,突然与她分手。
  既然已不是男女朋友,以往的案件委托自然要取消。
  宋书明轻言劝她许久,她也只是摇头,哽咽着声音挂下电话。
  约莫四个多月之后,宋书明刷到苗榛榛发在朋友圈的一张电子请柬。他出于好奇,点开一看,柔美的音乐中一张张闪现一对新人的结婚照。
  女孩子,颜如朝露,眉清目秀,对着镜头笑得百媚千娇。
  男孩子的样貌却普通许多,高高大大,眉粗眼细,高鼻方颐,板寸头,长着一张国字脸。
  那是,许言。
  那是,真正的,没有了人面瓦当美化的,普普通通的许言。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宋书明心中温暖,轻声说出对新人的祝福,伸手关掉了那张请柬。
  转过头来,他侧脸看着坐在阳台喂子鼠的林愫,目光似海,情潮绵延。
  帝都六月天气已十分炎热。宋书明心疼林愫往返学校路途辛苦,已坚持日日接送了半年多。临近暑假,很多学生都已经放假回家。以往喧嚣的校园,看起来比平时安静许多。
  宋书明将车停在门口,与林愫手牵手走在校园中。
  两人原本打算去四食堂吃麻辣米线,沿着入校那一排梧桐树径直向前,再从七号宿舍楼前穿过,就可到四食堂的后门,离麻辣米线的窗口最近。
  七号楼是女生宿舍,被法国梧桐的树荫遮住了朝南一整面。即便没有安装空调,夏天的时候也十分凉爽,因此备受女生欢迎。
  哪知两人刚刚绕过七号宿舍楼,正准备进四食堂,突然听见背后一声凄厉的女声尖叫,正像是从七号楼方向传来。
  宋书明下意识就朝音源奔去,跑出两步才想起林愫,扭头一看却发现她正跟在他身边。
  两人隔得最近,不过十多秒钟便跑到了出事的地点。
  地上并无尸体,却有一滩血迹,边上已站了一个女孩,满面惊恐地指着地上的血,颤着声音说:“从..从地上冒出来的。”
  宋书明吓了一跳,定睛一看,那血迹果然星星点点不断增多,镜面一般的血泊,像是泛起了层层涟漪。
  不,不对,这不是从地上冒出的血。
  宋书明心下一沉,沉声对那女孩吼:“别抬头。”
  林愫听他这一句,下意识就抬起头来。头上一片茂密的梧桐树叶,巴掌大的碧绿树叶正在树枝上迎风摇曳。
  一滴滴鲜红的血滴,正从碧绿的叶片上缓缓滴下。林愫眯着眼睛,透过密密叠叠的绿叶再向上看,目光却正好对上了一双圆睁的双目!
  一具女尸,正好腹部弯折,像破败的毛巾一般挂在梧桐树宽大的树杈之上,在她上方,有两扇大开的窗户。
  那是七号宿舍楼,五楼的房间。
  便是林愫抬眼向上瞄去这一瞬间,有一片巨大的阴影,从窗户上一闪而过,电光火石般迅捷。
  六月的艳阳下,却似一阵彻骨寒意袭来,林愫面沉如水,再往那女生面上仔细打脸,果不其然,有两道深深的刀伤自上而下,横贯了女尸的半张脸,皮开肉绽,几可见骨。
  宋书明刚刚打完报警电话,又指挥周边学生疏散,又撕开几个塑料袋,划出一片简易的警戒线来保护现场。
  他忙完这些,方走到林愫身边,顺着她目光朝上看去,说:“看来是杀人抛尸?”
  林愫嘴角深深抿起,扭头对宋书明说:“我刚刚,看见凶手了。”
  宋书明讶异,立刻问道:“是谁?”
  林愫深吸一口气,说:“身形巨大,似一片黄影。动作迅猛,快过山中猛禽。”
  “受害的女孩,面上那两道深可见骨的血痕,并非刀伤或者匕首。”
  “而是,猫爪所伤。”
  “这个凶手,你和我不久之前才打过交道。”林愫说,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动。
  宋书明眉头紧锁,轻声附和她道:“花面灵狸。”
  作者有话要说:
  命题作文写完了,应该还可以吧。
  写许言这个故事也是应先生所求,写一个轻松的故事。
  我自己觉得前两章非常轻松快意,正准备听他表扬夸奖。
  哪知他看完了文,苦着一张脸,问我:“你为啥,老喜欢写男人不举?”
  我:“????...............”
  第104章 反常
  花面灵狸本是灵兽, 吸日月精华,生长都在野外, 十分爱好自由。可是此次花面灵狸不仅远离风水灵地, 反而奔袭百里,跑入车水马龙的喧嚣尘世,甚至是人声鼎沸的高校宿舍之内。
  这是为什么呢?
  花面灵狸以灵山蛇鼠为生, 修行为本,又极通人性。关中背靠龙脉秦岭层峦,灵兽自来不少见。老林与林愫往返山中多年,也曾与花面灵狸打过几次照面。
  它性格虽活泼调皮了些,但极为善意, 从未听说有伤人之事发生。
  说起来,在秦岭之中遇上花面灵狸, 对她和老林来说, 还不如遇上野生的熊猫更危险些。
  若不是知道这个,林愫上次也不敢手无寸铁去捉它。
  可是此次花面灵狸不仅仅是伤了人这么简单,它跑到了女生宿舍,还杀了人。
  这实在是太不符合常理,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花面灵狸好食灵兽,如果,如果宿舍里受害的女孩子,不是人类, 而是某种灵兽所化呢?”见多了奇闻异事,宋书明如今揣测原因, 也渐渐从灵异方面着手。
  林愫摇摇头,说:“山中灵兽那样多,为何要舍近求远?”
  “灵狸速度虽迅猛,但双拳难敌四手,它这样跑到人群中来,就不怕被同道中人看见捉了去?”
  “不会的,花面灵狸不会如此胆大妄为。”
  “更何况,世间万物本有形态定数。是人是鬼是妖哪里那么容易来回变化?灵兽化人极为少见,会化人的,那是妖物。”
  宋书明唔一声,说:“凡人有好有坏,有善有恶。灵兽会不会也是如此?今天遇到的,就是一只发了狂的灵兽,无差别害人?”
  林愫思索片刻,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上次去十三陵捉花面灵狸的时候,我们带去了精钢巨网,你可记得?”
  宋书明点头:“是的,那网四角坠了铜金铃铛,分量不轻。花面灵狸被你我罩在网中,丝毫不知收敛,情急之下,你用金刚杵戳进了它的鼻尖,这才制住它。”
  林愫微笑,说:“不错。方才花面灵狸从宿舍窗口逃出,我倒是瞥到,它鼻尖之上,有一块莲瓣状的伤痕。”
  花面灵狸在楼顶,不过片刻便闪身跑远。林愫自来耳尖目明,眼力与耳力都比常人好些,一眼瞥见它浅黄色的鼻尖之上像坠了朵棕褐色的五瓣花瓣,分明便是她金刚杵上的五朵莲瓣。
  “这只花面灵狸,就是你我上次在十三陵捉到的那只。”
  二人上次与花面灵狸相处时间虽短,但花面灵狸坠上金铃之后,十分乖顺,被养在宋书明办公室中,来去都是他来喂它。
  宋书明到办公室的时候,花面灵狸肚皮朝天,前掌如猫咪一般缩在胸口,睡得四仰八叉十分惬意。宋书明一时心动,去摸那狸猫皮毛似的花斑肚皮,触手却觉得灵狸毛皮极为柔软细腻,摸在手中微凉顺滑,如上好的杭绸一般。
  他一时摸住,又看花面灵狸睡得香甜,便顺着皮毛的纹理摸个没完,像上了瘾一般。哪知就在他摸得来劲的时候,那灵狸骤然圆睁双目,冲着宋书明龇牙咧嘴大吼一声。
  宋书明本在出神,被灵狸这一声吓得双膝酸软,险些跪倒在地,下意识就一个翻身连滚带爬,跑去数米。
  哪知回过神来,再看那花面灵狸,却见它懒猫一只,却似仍在睡觉,圆圆的黄脑袋藏在狸爪之下,像在隐藏笑意一般。
  那灵狸极通人性,竟知与他玩笑!平日里又心里门儿清,将他与林愫的底细看得一清二楚。他与林愫二人,无论是灵力本事,还是家庭地位,都是林愫更占优些。
  灵狸欺软怕硬,自来便只是对他龇牙咧嘴,若是见到林愫,不但乖顺无比,兴头来了,还蹭到她身边撒娇撒痴。
  花面灵狸性格活泼讨喜,宋书明实难将它与邪祟妖物相提并论,犹豫道:“目前情况看来,灵兽生病或是发狂的可能性极大。”
  宋书明拿起车钥匙,说:“事到如今,多说无益。推测再多,不如眼见为实。要能把花面灵狸捉起来,也能避免它再次发狂害人。”
  林愫与宋书明特意开车再去十三陵水库。花面灵狸既然已有发狂的可能,万全起见,此次他们并未携子鼠同行。
  两人下车沿着蟒山山根往前走出一公里多,顺着子鼠上次带路的那条山间小道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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